博仕书屋 > 其他小说 > 作者是菌行的小说 > 正文 50-60
    <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1/23页)

    第 51 章   站起

    郎善贤在出狱第三日才终于在东绦胡同的原郎家院落里见着秦追。

    院子里的梅花桩依然竖着,只是没了大嫂挥舞棍棒的风声,只有一个小侄子在站桩。

    小少年稳稳站着,见了他过来,往前一个翻身,轻盈落地。

    “二叔,被查抄的那些钱财讨回来了么?”

    郎善贤苦笑一声:“只讨回来一半,其他的,官府都说不见了。”

    秦追吐槽:“他们的不见是被贪了吧,这个捞一把,那个掏一下,还剩一半都算他们手下留情了。”

    五月,道路两旁的白玉兰灼灼开着。

    一辆银灰色的车子停在一栋欧式别墅入口。

    秦追认真跟司机道过秦,才拎着自己的行李下了车。

    这座别墅位于某个庄园之内,环境清幽而僻静,为了保证拍摄,周围已经做了清场处理。

    根据门牌的指引,走上台阶,便看到了一张紧锁的玻璃门。秦追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发现里面没有人在,放弃了喊人开门的打算。

    他不敢轻举妄动,就怕被人家给发现不对劲。

    《恋爱信号》第一期首播全网同步直播,还没开场,直播间的人气已经有了一个小高潮。一排排的“守护世界上最好的罗恩”“菲尼克斯我爱你”的弹幕从屏幕上飘过。

    当镜头里出现一片衣角的候,弹幕不可抑制的沸腾了。

    【啊啊啊啊,绝对是小!他超喜欢穿这样的T恤的!】

    【看身材不像啊,好瘦,不过光看背影也知道是个美人,嘿嘿。】

    镜头扫到了秦追身上。

    【这个是谁?节目组的嘉宾吗?】

    【工作人员吧,你看他带戴口罩和帽子,也没拿行李箱……等会儿,我放大看下,他手里拿的什么啊,白色抽绳塑料袋???】

    【哈哈哈哈这个工作人员也太逗了吧,怎么节目组经费这么紧张吗,就不能给孩子一个正常的袋子,半路别破了!】

    【不是,我怎么觉得人家是嘉宾呢?不然节目组拍个工作人员干什么】

    【谁家嘉宾搞这么寒碜啊,橘子台S级综艺啊,你这是在看不起谁。】

    【他戴名牌了呀,秦追?是素人嘉宾吧?这名字怎么像艺人。】

    【啊?节目组不会这么搞吧,这哪里挖了的乡巴佬啊。预告放的素人嘉宾据说来头很大啊】

    【噱头吧,橘子台一直很会炒作的。】

    秦追自然是看不到弹幕在说什么,安心在门口等着。

    原本还在吐槽的屏幕此都摸不着头脑了。

    【不是,这个嘉宾在干啥,等人吗?】

    【应该是吧,不然他还能是不知道怎么开玻璃门,在这里等人来吗哈哈哈啊】

    等人没问题,但是足足过去了四五分钟,他还笔直地站在玻璃门外,这就让人非常的好奇了。

    【橘子台在搞什么飞机,让我们看直播发呆?】

    屏幕显然比秦追更着急,等了五分钟之后,屏幕都已经开始艾特节目组问是不是出直播事故了。

    在漫长的七分钟过后,入口处终于驶入了另外一辆车子,转移了观众的注意力。

    【啊啊啊啊啊菲尼克斯菲尼克斯菲尼克斯来了!是他的车子】

    【我靠,影帝今天好帅啊,西装杀,我安详躺下。】

    菲尼克斯穿着一身西装,衣摆恰到好处的扎进西裤里面,身姿倾长而挺拔,踏着光缓缓走近,气质斯文优雅,样貌英俊,非常帅气。

    【不愧是能够挑战荧幕的男人,五官太优越了。】

    菲尼克斯一出场,就看到右上角直播间的人数以一种非常恐怖的速度蹭蹭往上涨。

    菲尼克斯和林壁师出同门,又都主攻电影圈,两人的作品和战绩都差不多,虽然林壁的人气比菲尼克斯要高一些,但是菲尼克斯也属于绝对的一线。

    这一次菲尼克斯参加《恋爱信号》的信息,无疑是这档综艺的最大宣传点之一。要知道菲尼克斯入圈十几年,虽然偶尔有一些绯闻,但是他从来没公开过自己的性取向!

    【真虎啊这哥,要么就不公开,要公开就直接上综艺。这跟直播出柜有啥区别。】

    【他的cp粉已经哭晕在厕所了。】

    秦追在门口等了半天,总算是等来了一个人,他礼貌性的取下帽子和口罩,跟来人打了个招呼:“你好~”

    摄像头齐刷刷地对准两个人。

    原本还在七七八八聊菲尼克斯的弹幕一下子就熄了声。

    直播间的观众被秦追的高清美颜给惊了一下。

    【我……靠……wsl】

    【这哪里找来的嘉宾啊???这是艺人吧?娱乐圈还有这号尤物?】

    【一分钟之内我要这个嘉宾的所有信息,嘶哈嘶哈。】

    【不愧是橘子台啊,选人真有一套(擦口水),这素人也太好看了】

    菲尼克斯顺着好听的声音看过去。

    面前的人叫他眼前一亮。

    鸦羽般的睫毛半垂着,一双眼眸和宝石一样,眼神明亮且清澈,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此对方微微仰起脸来看他,笑起来,那双好看的眸子变成了弯弯的月牙,充满期待的眼神竟然让菲尼克斯有一瞬间的失神。

    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菲尼克斯很快反应过来。

    “你好。”他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说话间,目光擦着对方圆润的耳垂掠过,头发有些长,恰到好处的给他增加了一分别样的意味。

    “怎么不进去呢?”菲尼克斯说着话,已经非常自然的按了一下墙上的门铃。

    紧闭的玻璃门缓缓打开。

    秦追恍然大悟,原来是要按一下那里才会开门啊。

    菲尼克斯注意到对方手里只拎着一个袋子,问道:“你的行李箱呢?要帮你去拿吗?”

    秦追发现对方拖着一个带轮子的箱子。行李箱?懂了。

    “我的东西不多,都在袋子里了。”他含蓄一笑,同举起手里的白色抽绳塑料袋晃了晃。

    【哈哈哈哈哈这居然真是他的行李,是blsj新出的吗?】

    【说blsj那个,律师函警告。】

    菲尼克斯看那个袋子,忍俊不禁,不过并没有嘲笑秦追拿着垃圾袋,只当是年轻人的独特爱好:“你就带了这些东西?咱们可是要在这里住一个期呢。”

    《恋爱信号》一季制作长一个半月,嘉宾们的拍摄长是三周,也就是刚好21天。21天可以养成一个习惯,节目组也希望嘉宾们通过21天的相处,能够擦出爱的火花。

    但是,热门明档期紧,特别是这种全天候24小的拍摄,一连拍摄三周,嘉宾很难约,最后决定采用拍一周,休息一周的形式。

    秦追自然不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2/23页)

    会傻到解释他不清楚生活一期需要准备多少用品,他只是简单收拾了几套衣服,夏季衣物也不太占地方。

    书上说了,如果感觉到尴尬的候,保持微笑即可。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别墅之内,菲尼克斯非常绅士的推着玻璃门让秦追先进去。

    弹幕纷纷表示已经磕到了。

    【影帝明显对他有好感吧,主动搭话来着】

    菲尼克斯的粉丝立马开腔:【不过是表示友好打个招呼罢了,不必脑补太多。】

    【菲尼克斯性格真的好好,好温柔啊,为什么到现在还单身啊。】

    【不造。我更关心节目组怎么这么牛掰,把他给请过来了。】

    节目组的几位跟随着两个人的步伐,整个别墅的内景也逐渐展示在观众面前。

    【哇敲,橘子台你是真有钱啊!】

    【别墅!泳池!健身房!太豪华了!】

    橘子台这一次是真的下了血本,租的这栋别墅本来就在富人区,本身的装修和布局设计非常好,上下两层六百多个平方,二层有六间房,一层有两间房,全开放的厨房,超大的客餐厅,还有独立的电影房和阳光房,以及地下一整层的健身房。

    超大的落地窗外就是蔚蓝的露天泳池,看得屏幕前的观众羡慕不已。

    五级酒店几万块钱一晚的套房装潢也就这样了。

    菲尼克斯把行李箱放到玄关边上,又顺手接过秦追手里的塑料袋,一起放到了入户柜上面。

    因为别墅足足有六百多平方米,机位又多,环境音影响收声,刚开播几分钟,节目组意识到这个问题,立马给每位嘉宾准备了领夹式的麦克放到玄关。

    菲尼克斯拿了一个熟练的夹在衣服上。

    秦追不动声色地跟着菲尼克斯学。看菲尼克斯操作起来很简单,但没想到自己上手,怎么都弄不好,声音出不来。

    他鼓捣了好一会儿都没鼓捣明白。

    秦追只好把目光瞄准了屋内唯一的一个活人,菲尼克斯。

    换了鞋子,菲尼克斯刚准备抬步进去。

    衣服被人轻轻拉了一下。

    菲尼克斯半弓着身子,回过头看过去,秦追手里抓着耳麦,乱七八糟线缠在他手上。

    “那个,哥哥,这个我弄不好,你可以帮我一下吗?”

    声音又软又糯,就像是一把小刷子一样,轻轻搔着菲尼克斯的耳膜。

    冷静自持的影帝自诩见过一些大大浪,但没想到这句“哥哥”,竟然让他的脸有些烧。

    “咳——”他故作镇定的轻咳一声,动作自然的从秦追手里接过麦克,垂着眼睛:“你转过去,我给你弄一下。”

    秦追特别听话的转身。

    炙热的手指从后颈擦过,温度高的有些奇怪,秦追被烫到了,下意识缩了一下脚脖子,扭过头一脸关心地看着他:“哥哥,你是不是发烧了。”

    “嗯?”菲尼克斯专心致志给他弄麦克。

    “你的手,有点烫。”秦追认真地说。

    于是,菲尼克斯一张俊脸更红了几分。

    弹幕也跟着红了。

    【菲尼克斯你争点气啊!!!你脸红个什么劲儿!你不要这么纯爱行不行!!三十好几了人家叫你一句哥哥你就脸红!】

    【追追顶着这样一张脸,然后软软糯糯叫你哥哥,你顶得住?】

    【不是,这就追追了?人认识你么就叫这么亲密,对我老婆放尊重点。】

    【滚,明明是我老婆。】

    【这一对cp感拉满了。看样子菲尼克斯对他蛮有好感的。】

    菲尼克斯的粉丝凉飕飕来了句:【节目效果而已啦,你们能不能看到一点互动就磕!有点出息行不行,这个格的一看就不是老师的菜啊。】

    【楼上很懂的样子,老师的菜是什么?】

    【当然是那谁谁那种了啊!】

    【你不会说的那谁吧?】

    【就是他。】

    【楼上打什么哑谜?我也想听,给我也听听(搓手手)】

    菲尼克斯的粉丝哑声了。

    很快,菲尼克斯帮他弄好麦克,他清了一下有些干的喉咙,问秦追:“渴不渴?”

    秦追点头。

    菲尼克斯去厨房倒水。

    秦追在心里小小的给自己鼓了一下气。

    书上说的对,有礼貌的人在哪里都受欢迎!

    不行,今晚还得看一下书,有些细节他忘了!今晚一定要大学特学!书中教的实在是太有用了!

    菲尼克斯去倒水的候,秦追拿起摆在客厅的一张卡片。

    上面写着一行字:“欢迎来到《恋爱信号》直播类同性恋爱综艺,七位嘉宾将在这里度过浪漫又难忘的二十一天。第一个抵达爱情小屋的嘉宾,请宣读节目录制规则。”

    秦追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下,他见菲尼克斯还在倒水,便开始朗读规则。

    清润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

    “第一,本综艺采取1+1+1的形式录制,录制一周,休息一周。第三周最后的选择环节揭晓成功牵手的情侣。在综艺录制期间,如果嘉宾公开恋情,则自动退出比赛。”

    念到这里秦追眼睛一亮!

    所以,他只要能够跟一个嘉宾公开牵手,就可以顺理成章的退出比赛了?

    不过……好像难度比较高。

    好吧,还是继续看看其他的。

    秦追定定心神,接着往下念:

    “第二,本次嘉宾一共由三位明嘉宾和四位素人嘉宾组成。素人嘉宾在第一周内需要对自己的身份进行保密,同我们在官方微博开启线上‘开盲盒’活动,观众可以在微博积极留言,盲猜四位嘉宾的身份。”

    “在第二周揭露身份之后,最先猜出身份的吃瓜群众,有机会成为一日限定恋爱观察助理,近距离观察嘉宾们的恋爱。”

    “第三,……”

    秦追念的喉咙都干了,终于念完了最后一个字。

    “秦秦。”他接过菲尼克斯递过来的水,虽然渴得要命,仍然小口小口喝着,动作无比赏心悦目,举手投足,分明是极有教养的家追才能养出来的小孩。

    见他喝完了小半杯水,菲尼克斯抽了纸巾递给他,示意他擦擦湿濡的嘴角:“还要吗?”

    “不用了,秦秦哥哥。”秦追冲着他甜甜一笑。

    【好甜啊那个笑,我的妈,糖尿病犯了!!!!】

    【啊,菲尼克斯那个宠溺的笑容,他俩不会是节目组最快牵手的嘉宾吧??】

    也有一些弹幕特别不喜欢秦追的行为:【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这个秦追挺绿茶的嘛,怎么一上来就叫人家哥哥,人家认识你吗,第一次见面就哥哥弟弟的。】

    【我也觉得奇怪呢,刚他明明先到了一直不进去,什么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3/23页)

    意思啊。】

    【可笑。叫个哥哥怎么了?人家有礼貌不行?】

    【有礼貌,叫老师就可以了啊,圈内通用叫法。茶里茶气的不让人说啊。】

    【喔喔喔喔!又有嘉宾到啦!】

    【哇靠!居然是罗恩和周宴容!】

    “大夫,您的大恩大德,索绰罗.扎喇芬死也不忘,我跟您保证,我这辈子一定要活出个人样来!将来定要报答您!”

    看到她这模样,秦追心中一松。

    扎喇芬的心里有劲儿就好,这样的人才能活得长。

    二香这些日子一直陪秦追护理扎喇芬,看到这一幕,她露出欣慰的笑意,低头看看自己的手,上面有做活做出来的薄茧,秦追还特意给她支付了护理费,说不能让她打白工。

    于是她也觉得,她是一个靠双手吃饭的人了,往后这一生,她还要继续靠自己吃饭。

    等离了索家,秦追伸了个懒腰:“可算完事了,接下来就是和师傅回山咕屯了。”

    柳如珑一直坐在马车的车架上,听到他这么说,摇手:“谁说咱们要回去的?接下来咱们也得去申城呢,和你的二叔三叔一道走。”

    秦追问道:“去那干嘛?”

    柳如珑回道:“当然是和武林同道见见面、切切磋啊。”

    在秦追不知道的时候,侯盛元已经和郎善贤、郎善佑一起买好了车票,准备去申城逛一圈。

    这也就意味着,秦追即将看到无数民国剧的大舞台——魔都,在清末时的模样。

    第 52 章   红尘

    就是秦追收拾东西准备离京时,锦王府福晋打起了秦追的主意——不是锦王的母亲老福晋,而是锦王的老婆,小皇帝的母亲,锦王福晋。

    哪怕清廷已日暮西山,锦王府与宫中太妃依然一直围绕着对皇帝的影响力斗争着,为的是一个权字。

    除此以外,锦王福晋很担心如果小皇帝一直脱离母亲的灌输,万一等到他九岁、十岁,宫里的太妃们就指示着宫女去爬皇帝的床,亦或者用别的肮脏手段笼络小皇帝的话,小皇帝以后还记得他的生父生母吗?

    为了儿子的健康,还有他对锦王府的感情,锦王福晋想让精通医术且外貌讨喜的秦追,在守完孝后,就入宫去贴身伺候皇帝。

    可皇宫里只能有一个男人,锦王福晋不是让秦追去做皇帝的哈哈珠子,因为他的身份太低了,父亲无官职,还被太后赐死,多多少少让秦追算个罪人之后,他的母亲还是汉女。

    所以让秦追入宫,就是要他去做太监,在贵人的心里,什么秦追是郎善彦最后一根独苗,他不能做太监之类的社会人伦顾忌是不存在的,让他去伺候皇帝是瞧得起他。

    万一秦追争气点,做到总管的位置,这辈子不也是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么?

    秦追:呸!

    郎善贤:%¥#%……(有生以来学会的所有脏话)

    郎善佑:哔!(骂得比他哥脏10倍)

    幸好,秦追还是有靠谱监护人的。

    侯盛元闪亮登场,提着一张契书找上郎家,嚷着秦追为了从他这儿习得武艺,已和他签了师徒的契书,皇家想花钱买秦追一世奴颜婢膝,他还不乐意卖呢。

    阿弥陀佛,侯盛元出场说这话,实则是为了让郎家安心,可郎善贤知道这事后眼睛都红了,撸起袖子就要和侯盛元拼命,因为他以为侯盛元收了秦追做手把徒弟!

    之后带头霸凌的男生还是来给他们两个道歉了,只是看向秦追的时候还是有些恨恨的,不过不服气也没办法,他很快就被父母提溜走了,还赔了秦追五万块医疗费,于是这事儿就算是私了了,也没闹大。

    学校那边也乐意见得这样的结果,只能说对各边儿都好。校领导那边还专门给秦追打了电话来慰问他,毕竟他靠着宴修祁那边的背景进来的,也不能算是普通学生。

    这事儿再追究下去也没有意义,于是就算是结了,秦追觉得对方经历了这一回应该也能长长记性了。只能希望以后世界上能少几个被他霸凌的孩子,也算是给自己积了点功德了,好歹肚子上没白挨这么长一刀。

    从这事后,秦追再没带自家小孩儿去过那个高中,最初他的初衷只是想要让小孩儿多交点朋友,怎么这事儿一出来,眼看小孩儿都要自闭得更严重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当时你在学校里面被人欺负了。”

    他后来还挺认真地和人道了歉。

    “不然那我肯定不能带你去的。”

    秦追觉得自己可能是年纪大了,记性是真的不好了。

    也有可能是他上辈子苦痛的记忆实在是太多了,每件事情都挺惨的。

    这人经历的惨事儿一多,之前曾经觉得天大的事情都能忘了。说起来这也是另外一种程度上的轻舟已过万重山吧……

    啧,怎么越听越是觉得自己惨啊!

    “没事,他们之前也,也没做得那么过分。”

    “这还是第一次。”

    格里沙小声说,一边说一边给人腰上面那块儿上药。

    那刀口真的不深,只是看着吓人,掉了痂就几乎快要好了,小孩却要坚持每天给他上药。秦追的腰那块其实挺敏感,每次都被他弄得痒痒的,此时忍不住就要笑,伸手抓住他的手腕,喘着气说:“你先别动,让我先缓缓,是真的受不住了。”

    等到秦追吸了一口气憋住,将那点致命的痒意忍下来才点点头示意对方继续上药。

    “其实遇见了这事儿,我还挺开心的,你不用自责。”

    格里沙小声说。

    他现在和秦追熟了,说话都不结巴了,利索得很。

    “你开心什么,整天就你开心,傻不拉几的。被人欺负死了都还开心,蠢死。”

    秦追闭着眼睛忍着,开口怼他的时候也有点不客气。

    “那你别管,就是开心。”

    格里沙低头抿了抿唇,脸上勾起一个浅浅的笑来。

    相比起十年后的他来,格里沙这个时候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笑的。也可能是从小到大都没有人教过他怎么去开心,渐渐的也就不爱笑了,整天一副呆呆木木的样子,做着自己的事情。

    只是脸好看,但是却也没有生气,像是人偶娃娃。

    秦追这点倒是要比他鲜活得多,但是他笑起来大部分的时候却也是冷笑。

    ……看着就不怀好意的样子,像是小反派。

    “谢谢你替我出气,我很开心。”格里沙说。

    秦追躺在床上,听到这话第一反应就是怼对方。

    主要是格里沙说的这话简直就是太小白兔了,乖得要命,只是帮他出了口气而已,这就被骗得不行,如果不是他早就被吃干抹净了!

    但是他后来却还是心软了,闭上眼睛不理人,只用鼻子轻轻地哼了一声,表示自己听见了。

    这事儿一出后,格里沙也不和秦追吵架了,简直是对方要他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本来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4/23页)

    三心二意的上学也好好上起来,他们两个现在不去学校了,就在外面一间私人画室里面上课,就是之前秦追给他俩定好的那一家。

    上午文化课,下午专业课,晚上秦追悄悄在家里给格里沙开小灶。

    画室算是高级画室,小班制授课,价格贵,收的学生也就不多,每个专业也就十几个,光论起氛围比起之前来倒是比那个烂高中要好得多。他们和画室那边离得近,晚上的时候也没有在那边住宿,还是回小别墅里面去睡觉。

    美术联考说来说去也就那几样,素描,色彩和速写。秦追了解上辈子的自己,格里沙的色彩从来都不担心,这是天生的天赋,近乎无与伦比的光感和色彩的感知能力。

    他有时候都会忍不住赞叹,觉得是不是因为自己脑子里面装了太多的技巧,丢掉了最初的那一份初心,有的时候原来的自己能够看见的那些东西,他现在反而看不见了。

    后面的素描和速写也都是有套路的东西,格里沙学得也很快,不过总的来说当然也还是没有秦追快。

    教他们专业课的老师每次教完秦追,都是一幅难以形容,觉得自己的世界观破碎并且被重组的表情,然后询问对方真的是零基础吗?

    秦追有点恶趣味,零基础当然是零基础,不过不是这辈子。他不过是没喝那碗孟婆汤,怎么都能穿书还能重生了,他立个天才人设怎么了?!

    倒是格里沙很受打击,他从小虽然自认为是废物,但是在画画这方面上却倒是从来都没有输给过谁。不管是哪个油画老师教他的时候都夸他的天赋。如今却没有想到会败在一个和自己年龄相近的人身上受到这样重的打击,于是刚开始上课的时候连着几天人都有点蔫蔫的。

    秦追为了安慰他,晚上睡前的时候就爬到他的床上去亲亲他的额头。

    “没事,你已经很棒啦!相信自己!只是比我还差那么一点罢了,我那是世界第一,世界第二就绝对是你的,没人敢和你抢!谁抢我就打他!”

    格里沙却还是不开心,用被子把自己的头给蒙住不让他亲。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他低声嘟囔,却到底又舍不得将人推开。

    “你不要总是这样哄我。”

    “你才十八岁。”

    秦追就笑了,隔着被子弹他额头。

    “这么大点的小屁孩儿,懂什么?”

    格里沙有点不服,从被子里面冒出点黑色的头发尖尖来,用阴沉沉的眼珠子死死瞪他。

    “你不是和我一样大吗?!你也才刚满十八岁啊!”

    秦追就挑眉,做作地抱起胸来。

    “我和你又不一样,我那是天生天赋异禀,生来就比平常人要多上几十年的见识……虽然我看着年轻,但是我其实早就老了。”

    “来了来了,又开始胡说八道。”

    小孩儿不理他,把自己的枕头丢过去砸他,扭过头去自顾自睡了,躺在枕头上的时候头发还是翘翘的,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秦追关了大灯,本来是想要回自己房间继续睡的,但是格里沙卧室的台灯是暖黄色的,看着实在是柔软,床垫铺得厚,也软乎乎的。

    他自己房间里的那张床可没有这么舒服。

    于是原本要走的脚步就稍稍迟疑了一下。

    这张床是他从小到大睡惯了的,甚至枕头也是他最常用最喜欢的那一个,床垫是选得最软的席梦思。可能他在睡眠这方面的确是有点恋旧癖,之前流落在外的时候总是睡不好多少也有点是因为床不对的意思。

    不过既然现在都回到自己家来了,舔了舔嘴唇,秦追伸出手关了台灯,就也跟着跳上了床。

    床是2.0米×2.2米的超级大床,小孩睡在上面,身材瘦削,还把自己缩成一小团,本来整个人也占不了多大的空间。

    ……都是自己人,分享一下床也没关系吧!

    他其实最近在旁边卧室的那张床上面睡觉的时候,睡眠质量相当一般,重生后回来睡得最好的一次还是之前在酒店的沙发上抱着小孩儿一起睡的那一次。

    他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他只是太想睡个好觉了。

    “秦追!你又在发什么疯!”

    黑暗里面,格里沙感觉身下的床垫子一弹,有人上了床。他一下子就支棱了起来,惊得睁大的眼睛几乎都要放出夜光来。

    小狗果然胆子大了,都敢直呼其名了。

    还没来得及再说话,身子就被人隔着被子抱住了,秦追的下巴靠在他的肩膀上面,再说出口的时候,那人话语里面就带了点困意。

    “别吵,就借我抱一会嘛。”

    手将人搂住,在他的身后堪称敷衍地拍了拍,像是抱着个大号玩偶一样。

    “好了睡吧睡吧,别闹我很困了,快睡!”

    他软软的呼吸正好落在格里沙的脖颈上,弄得他全身的毛都要炸起来了。但是那人却偏偏就保持在这个姿势很快睡着了,入睡速度堪称一流。

    “混蛋。”

    只是格里沙此时是被弄得一点睡意都没有了,只能狠狠地自顾自磨牙。

    眼睛在黑暗里面很快就适应了,他能够看到眼前人一点蓬蓬的白发。他算是靠在格里沙怀里,从上面向下看的这个角度,那张脸更显得小了。

    也只有在对方不说话的时候,这张脸上才能显出一点稚气来,表现得像是个刚刚这个年纪的少年。

    其他的时候一张嘴,就能把人直接气死。

    自己睡不着,眼前的人就是罪魁祸首!

    格里沙轻轻地用手指碰了碰对方的唇,秦追的嘴唇长得很好看,上唇有一颗很明显的漂亮唇珠,偏偏两侧的唇角却又是向下的。

    于是平时看起来的时候就有种似笑非笑的冷淡,有些不屑的高高在上的意味。又加上那人喜欢冷笑又爱嘲讽人,嘴里面自然冒不出来几句好听的话。

    格里沙用指尖拨弄玩了一会那颗唇珠,将那人原本苍白的唇色都弄得泛起红来。却冷不防秦追微微皱眉,不经意张嘴,将他的指尖含了进去。

    那触觉实在是奇怪得过分,格里沙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

    他赶紧将指尖抽出来,还带了一条细细的银丝,连在他手指和对方的唇缝之间。

    心跳快得吓人。

    ……有点太出格了。

    侯盛元看着:“诶,这些人怎么看着像是朝盛和武馆去的?”

    “问问就知道了。”金子来拉住一个过路的青年,“打扰您了,这位爷,这前头发生了什么事啊?”

    被拦住的青年戴着圆框眼镜,虽然还留着辫子,但满面的书生气,看起来是个学生,张口就是地道的申城话。

    金子来没听懂,秦追听懂了:“他说有洋人和武师打起来了。”

    侯盛元稀罕道:“哟,你听懂了?”

    秦追:“嗯。”

    他读高三的班里有个同学,妈妈是申城人,该同学一着急就飚申城话,所以秦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5/23页)

    追听懂日常对话是没问题的。

    一说到打洋人,侯盛元、金子来、柳如珑就都来劲了,他们这些练武之人,要么是义和团的时候跟着去打过洋人,要么是同门打过洋人。

    只要是打洋人,他们都喜欢啊!

    于是金子来把秦追和毛毛一把提起,朝着热闹处跑去。

    第 53 章   前踢

    盛和武馆自开馆以来已过了八年,培养出门徒无数,其总教头卫盛炎更是南方武林赫赫有名的人物。

    但这回和洋人打起来的却不是卫盛炎,而是他隔壁跌打损伤医馆的坐诊大夫,何水英,比武场地则是盛和武馆提供。

    这年头,他们大夫也是要有武力护体才能混饭吃的!

    秦追还没看到人,先在心里给这位姓何的同行点了个赞。

    要说热闹人人爱,在靠近盛和武馆时,人群已经挤满了武馆门口,甚至能看到有记者带着这年头笨重的相机在附近拍照。

    秦追努力伸长脖子。

    知惠也是个小八卦,她语速极快地问:“怎么打起来的?已经打起来了吗?打成什么样了?赢了吗?”

    夏至刚过,凌晨四点半的天微微擦亮,屋檐下的暗影还黑沉沉发冷。

    卡车从不远的高架桥上隆隆驶过,在空气中颤动微尘。

    昨晚起了点薄雾,陶晓梅哈了口气,猛得拉起小超市老旧的百叶帘。

    “帅哥,要点啥?”

    她早就注意到了来人,看起来十六七岁,离家出走的厌学叛逆少年模样。

    一头微卷的凌乱白毛,神情是不知今日是何年的茫然。

    浅色的眼珠让人想起五毛一颗的廉价玻璃弹珠,闪着透亮又肮脏的光。

    宽大外套里绷紧的衬衣显出纤瘦漂亮的身形,短裤下面的膝盖上有几块可怕的红肿淤青,有种病态的奇特美感。

    陶晓梅看着对方那双泛红的眼,十二分确定对方刚从网吧通宵回来。

    于是难得善心发作——虽然大部分的好意都来源于那张的确长得很不错的脸。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啊小朋友!来,让阿姨给你家长打个电话?”

    这坏小孩没理她,不知道没听见还是怎么,自顾自蹲在路牙子边装蘑菇。

    她笑了笑没在意,开始整理小超市的货架,又过了一会赵叔骑着小三轮过来,送来了今天的报纸,帮她把早点摆上架子。

    包子面点混合着豆浆的香味儿很快散出去,零零星星来了买早点的人。

    等她忙完这一阵,再看那小孩儿还杵在原地。

    现在换了个姿势,改坐在了马路牙子上,盯着路灯杆上的那块天空像是在思考人生,头顶的一簇小白毛被风吹得一翘一翘的。

    陶晓梅瞥了一眼,有些嫉妒地想小东西腿倒是还挺长。

    她挑挑拣拣,从泡沫箱里面拿了两个卖相不好的豆腐青菜包,左右看看趁着没人用张旧报纸包了包,跑出来塞进了小孩怀里。

    “快吃吧,给你的!”

    包子攥在手心里面微微发热,带着面点食物特有的柔软香气。

    对方眨了眨眼,这才机械地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长长的灰色睫毛上沾着点湿漉漉的雾气。

    天可怜见的,怎么跟条小流浪狗似的。

    人到了中年,再看这些小孩儿内心就不由得生出一种慈爱。

    陶晓梅心软了一下,注意到他握住包子的手指在痉挛似地一抽一抽地发抖。

    “嗨,别客气,都是你的!没人和你抢!”

    她保持着嘴角的上扬,看着对方的视线最后停留在了那张被用作包装的皱巴巴报纸上,而后瞳孔宛如受惊的猫般收缩了一下。

    她往前伸了伸脖子看了眼。

    那是张销量不好不坏的三流娱乐小报,在头版上面是陆家大公子陆明景即将订婚的消息,被放大的照片上,印着两个亲密相拥的身影。

    这新闻最大的噱头在于,陆家大公子的订婚对象竟然是个男人。

    好像是姓白……

    哎,叫白什么来着?

    陶晓梅向来不喜欢这种哗众取宠的八卦花边新闻,只看了一眼就没放在心上。

    “呕!”

    但是下一秒,她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小孩捂住嘴,蹲在马路边吐了出来。

    陶晓梅手忙脚乱,将那张报纸连着包子打翻到了地上。

    照片正好直愣愣地戳上格里沙垂下的眼,挣扎之间,那张熟悉又阴森的美丽脸庞在他的面前越放越大。

    “yue!呕!”

    格里沙吐得更厉害了。

    “喂喂孩子你别晕过去啊……!你清醒一点!”

    陶晓梅猛然拍打他的后背,并且开始前后摇晃瘦弱的身子。

    格里沙现在这具身体本来就年纪小又营养不良,头晕眼花间,差点被她一巴掌拍倒在地上。

    ……

    疼,真的好疼。

    曾经有谁和他说过,感到疼才是表示活着。

    ……但是真的好累好累啊,也真的不想再疼了。

    “阿。”

    那照片上白色西装的恶魔对着他转过头来,雾濛濛的桃花眼,看谁都情深似海。

    格里沙被里面那点若有若无的情意迷惑了很多年,直到死后才明白,原来他对他于别人,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

    他曾经答应过他这辈子只爱他一个,但是后来他的身边出现的人却越来越多,就像是飞蛾扑火一样被他吸引。

    他们之间的争吵越来越多。

    “对不起阿,我也想要拒绝,但是他们几个非要缠着我,我也没有办法。”

    “你要多反思一下自己,你身上又有什么值得人喜欢的地方呢?”

    但是,但是明明他曾经说过,会永远喜欢自己的呀。

    “除了那张脸,你还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乖一点好吗,不要总是发疯,不要让我讨厌你。”

    最后一面,他躺在病床上面,不知道自己生了什么病,只知道很疼很疼。

    疼痛和困倦争夺着他为数不多的理智,唯一的要求就是想要再见对方一眼。

    不知道等了多久,那人终于来了。

    他听见脚步声缓缓走到他床前,那人看他的眼神仍然温柔深情。

    更多的是可怜,像是在看一只苟延残喘的肮脏流浪狗。

    “抱歉,现在我不爱你了……所以可以请你,为我去死吗?”

    在那个曾经被他爱到骨子里的人的示意下,他挣扎喘息着,被拔掉了最后的维生气管。

    鲜血从肺管里面喷出来,他咳嗽得很痛苦,但是血液是烫的,落在皮肤上居然很温暖。

    直到最后,他都不肯脏了自己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6/23页)

    的手。

    原来那些所谓的承诺只是对方随口胡言,而他竟天真地信以为真。

    八大菩萨,五天如来,你们可曾睁眼看看这荒唐世间?

    他格里沙此生并未作恶多端,唯一做错的一件事就是爱错了一个人,一步走错,万劫不复。

    ……算了,算了,他认栽。

    他此生所有的报应与恶果,皆是他罪有应得。

    ·

    【没点实力搞什么纯爱啊!看见了吧,这就是在np文里搞纯爱的下场!】

    【我们忻忻老婆那么漂亮又优秀,肯定是要左拥右抱才合理啊!】

    【一切阻止主角开后宫的男配当然都只能被炮灰噜】

    【格里沙是真的挺惨,不过他对老婆的事业已经没啥帮助了,身份和家世又不怎么够格。我觉得让他死掉给新男人腾位置合情合理】

    【啊?但是格里沙好像也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吧,他只是想要1V1而已】

    【1V1,他这样的废物也配吗?】

    【我看见格里沙的戏份就想吐。长得那么漂亮怎么看都不配当攻吧,说不定身子后面早就不干净了呢,脏死了】

    【本来就是不讨喜的配角,所以就算死了也没关系吧?】

    别吵了,头好痛。

    格里沙在床上翻了个身,用被子将头蒙住。

    世界线,剧情,小说,穿书,设定,优质男主,感情线……大量内容被硬生生灌入脑子里,头钝钝地收缩般一下一下骤然发痛。

    什么鬼!

    格里沙头晕眼花地侧头到床边,扣着嗓子眼干呕起来。

    一下子咳得太过没收住力,卷着被子摔到了地板上,床边的输液架子被带着晃悠一下,噼里啪啦摔到了地上。

    玻璃碎片混着葡萄糖液洒落满地。

    纤细的手腕上竖着拉出一道细细的血线,床边的红色警灯嗡嗡旋转着响了起来。

    陶晓梅冲进来看的时候被吓了个半死。

    “卧-艹,小祖宗你能不能老实一点……”

    半个小时后,白发少年安静地躺在床上,两眼迷茫无神。

    看起来像是人已经走了有一会了。

    在床上躺到中午,输完了两瓶葡萄糖,格里沙才重新活了过来。

    他声音沙哑,终于说出了他重生回来的第一句话。

    “今年是哪一年?”

    陶晓梅心里一惊,心道完蛋了这下可摊上大事了,怎么还给人整失忆了!

    格里沙看出了她内心的想法,低声回应。

    “没事,不管你的事。今天谢谢你送我来医院,一会加个联系方式吧,医药费和误工费我会还给你。”

    “哎呀,也没多少钱……”

    陶晓梅有点讪讪。

    她没想到眼前的小孩儿看着像是个未成年,但是行事却颇为成熟稳重,莫名有种不好接近的冷淡大佬气场。

    格里沙斜靠在病号床上,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身材,只是还是有些过于瘦削,白色的刘海散落下来挡住了他的一只眼睛。

    这样一看还是挺帅的嘛,在学校里面肯定是很多女生会喜欢的那种坏学生,陶晓梅心想。

    格里沙从短裤后的口袋里面翻出一支黑色手机,有些不熟练的操作着。

    手机没电了,借了好心护士的充电器充了半天才缓慢地开机。

    电话簿里面空荡荡的,微信更是只有五六个联系人,其中最上面的那个联系人名为“最爱的老婆”。

    格里沙试着给【最爱的老婆】发了一句“在吗?”,却提示已经被对方拉黑。

    扬了扬眉,他试着给剩下的几个微信号发了消息,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想了想,他将黑红色的骷髅手机壳扣下来,缝隙里掉下一张身份证。

    “秦追。”

    陶晓梅在一边读了出来。

    “哎呀,你这名听起来还挺有文化的。”

    十七岁,刚好和曾经的格里沙同岁。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甚至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他的确重生了,回到了十年前,却并不是在自己的身体里。

    关于原主他的记忆有些模糊,但是知道对方是在昨晚自-杀的。

    找个借口溜到洗手间里面避开那位过分热心的热心市民陶女士。

    格里沙挽起袖子,右手手腕往上的位置有着两道深深的伤口,就算已经结了一层浅痂仍然像是两张牙舞爪的丑陋蜈蚣。

    很显然他成功了,可喜可贺。

    既然原主都已经死了,那这个世界上应该也没有他在意的人了。

    格里沙随手将那支手机丢进了垃圾桶。

    他此时只是有点控制不住地想要发笑。

    十七岁啊,多好的年纪。

    这个时候的格里沙刚认识白盛忻一年,高中还没有退学。

    这一年,他的母亲还没有去世,和父亲的关系也没有破裂。

    ……他画画的左手也还没有受伤。

    十七岁,是一个年轻得可以改变一切的年纪。

    这样想着,一团炙热的血气逐渐从他的胸口升起,刚刚从血管里面输送进去的那些营养液开始缓缓支撑起这具身体运作。

    心脏鼓动着泵出滚烫的血液,苍白的脸颊上浮现出病态的红晕,很多年他都没有这样心潮澎湃的感觉了。

    “白盛忻,或者,所谓的穿书主角……”

    他肆意弯起唇,双手撑在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的少年露出一点冰冷阴鸷的疯狂笑意。

    血色暗影从他的眼底掠过。

    “让我们再试一次吧。在都拿到剧本的情况下,你还能一直当赢家吗?”

    “一扎一个钉儿,这孩子有前途啊。”

    这好话自然是说给侯盛元听的,见他都不着急自己徒弟,何水英和卫盛炎这会儿都放松了,看来这孩子有两下子。

    那约翰却看不懂氛围,他又发出一声自以为威风的战吼,朝着秦追冲了过来,秦追先是岿然不动,待约翰靠近,小巧灵活地身体就此一滚,手指戳中约翰小腿上的麻筋儿,接着起身,对着约翰做了一个标准的前踢,腿抬得又高,脚尖绷得也直。

    秦追还像模像样发出奶声奶气的“哈!”

    只是以他和约翰的身高差,他这一腿,注定只能落在一个地方。

    待约翰惨叫着倒下,秦追做出收功的姿势,长长吐出一口气,双手抱拳,似是要按照武侠剧情来一句“承让”。

    但是秦追小脸严肃,说出口的却是“你要是萎了,可以找我买回阳酒”。

    小黑医的医德感天动地,包废包治!

    第 54 章   医德

    事先声明一下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7/23页)

    ,秦追并不是那种运功后要吐纳运气的高人,他的功力没到这一步,他之所以在和约翰打完后呼气,主要是洋人身上体味重。

    他被熏到了。

    说完“我可以治疗萎男”的话,秦追就跑到师傅旁边,大口呼吸换气:“他居然不喷香水,这是几天没洗澡了?和他打架简直折磨鼻子!呼哧呼哧!”

    秦追穿越以来认识的洋人大多比较讲究,菲尼克斯的家人日日喷香水,有时詹姆斯先生还和克莱尔女士互换香水喷,洗澡也比较勤快,就怕自己在外不体面。

    家境较好的罗恩和露娜家也这样,就连爱因斯坦那个晚年穿女鞋的放飞自我大天才从罗恩家门口路过的时候,起码在嗅觉层面也是比较得体的。

    而格里沙家充斥着羊、狗、酒和甜食的味道,这些味儿盖过了人类的味儿,谢尔盖舅舅是猎熊高手,为了不让熊通过气味察觉到他的所在,他甚至会在冬天拿冰过的药水擦洗自己。

    约翰是第一个差点把秦追熏晕的洋人。

    对亚洲人来说,体味说起来是个相对不那么敏感的问题,毕竟他们又不臭。

    朱笙那天的事情没有闹大,他后来被送去了医院,伤口并不算重,大概也只是消毒了事。

    希望医院的医生不要误会他是在玩什么奇怪的ply。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将秦追就是加害者的事情说出来。

    后来朱笙再去Burning的时候,就总是躲着秦追走,偶尔撞上了也是眼神躲闪。倒是弄得魏溪很奇怪,没忍住冲着秦追努努嘴,

    “你怎么人家小孩儿了,看给人吓得。”

    秦追当时正忙着在一杯玛格丽特上面最后插柠檬片儿,闻言头也没抬,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只冷冷回了句,“我怎么知道?”

    魏溪眯了眯眼睛。

    “人家小孩很乖很听话的,音感也很好,很有天赋,你可不准把人给我吓跑了。”

    “没事啊,他之前都总是摸鱼不认真工作,你看他现在弹得多认真。”

    秦追瞟了台上的朱笙一眼,贝斯弹得头都敢不抬,看起来倒是的确心无旁骛的样子。

    魏溪无语,不过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什么,只能任由他们去了。毕竟感情这种事情别人也插不上嘴。

    秦追舒舒服服不被打扰地上了几天班。

    微信上面,格里沙后面有给他发消息来,秦追看都没看。

    和对方睡觉只是一时起意。

    毕竟是对方和他许愿想要一个老婆的。

    天呐,自己真的是大好人!不仅帮他完成了愿望,还是主动献身。堪比割肉喂鹰了属于,佛祖来了都要给他让位。

    他如今已经仁至义尽,还希望对方好自为之。

    消息直接划到最后,他看见对方给他发的几条消息。

    凌晨1:12

    【:回我消息】

    凌晨1:16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隔一天,中午12:14

    【:你再不回我消息,我就要去报警把你抓起来!】

    秦追一时手快。

    【111:你准备报警后和警察怎么说,你被qj了吗?】

    对面在那边正在输入了好一会。

    秦追饶有兴致地等了半天,有点不耐烦了对面也没发过来。

    【111:宝宝,你怎么还没写完?】

    【111:嗯?】

    最后一条消息提示发送失败,他直接被小孩拉黑了。

    笑了笑,秦追丢掉手机,心想自己这个时候真是蠢得挺可爱。

    倒是宴修祁就给他发微信来约他周末出去看展,还是他那套熟悉的说辞,说相逢即是缘。

    至于订婚宴那天晚上,秦追在他微信里面关于白盛忻的那些发疯言论,对方一句也没提。

    他要是不发微信来,秦追差点要把他这个便宜男四给忘了。

    秦追是真的不知道对方到底是怎么对自己起了兴趣,不过正好也可以去他那边打探一下关于白盛忻的最新消息,就应了约。

    他去得挺晚,丝毫没有任何契约精神地迟到了快二十分钟。

    所以秦追刚到的时候,宴修祁已经站在那副很著名的《日出·印象》之前等着他了。

    本就俊美的男人穿着一身日常款的休闲西装,宽肩大胸长发,再加上一副金丝眼镜,光是站在那里就吸引了不少周围的目光。

    “真是抱歉。”

    秦追虽然口上这么说着,但是却看不出一点愧疚的意思。

    他的穿搭完全和宴修祁是两个极端,从衣柜里面随便挑了一件宽松的黑T就跑出来了。

    眼上面还残留着一点淡蓝色的珠光眼影,左耳挂着一串连到耳骨的十字架长耳钉。

    因为不习惯白天出门很困,打着哈欠,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下一秒就要睡过去的样子。

    像是刚从棺材里面爬出来的吸血鬼。

    他对于穿着并没有一丁点属于自己的独特品味,所以延续了原主的穿衣和打扮风格,还有那一头诡异的白毛。

    主要还是人长得好看,所以穿什么都显得很有风格。类似于别人这么穿就是非主流傻-逼,他这么做一定是有酷哥自己的原因的。

    “怎么出来看展也不收拾一下,这样子就出来了。”

    宴修祁身高起码有190,比秦追还要高一点,此时微微低头看着他,语气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温柔。

    秦追背后的寒毛竖了起来,一下子就让他清醒了不少。

    “约会?您是否对我们的关系有什么误解?”

    他往外走了两步,用一种看精神病的眼神看着对方。

    宴修祁笑了笑。

    “不要这么警惕嘛,我又不是什么坏人。”

    秦追此时已经后悔自己答应这场邀约了。

    但是来都来了,那就看看。

    毕竟买票又不是花的自己的钱。

    说是印象派画展,其实就是艺术展,展出的并非是真迹而是复制品,不过还增加了艺术性灯光效果,变换的位置和层叠的光影看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你对莫奈的评价如何?”

    宴修祁似乎有些好奇地发问,语气里很是有些兴致勃勃。

    秦追认真地思考了一下。

    “虽然我不知道你期待我说些什么,但是恐怕我的看法和大多数人一样,他画得的确很好。”

    宴修祁扬了扬眉。

    “曾经我还挺喜欢他这个人的,但是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我对他有些偏见。”

    “哦?”

    “比如这一幅。”

    秦追在《拿太阳伞的女人》面前停了下来。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8/23页)

    画中的女人姿态舒展,在草坪上微微回眸,风轻柔地掀动她的裙摆,明媚的阳光模糊了她的面容,只留下一双温柔的眼睛。

    画中人是莫奈的第一任妻子卡米尔。

    在某些捕风捉影的花边小报中,他们称在她去世后,莫奈画中的女人再也没有了脸。

    ……因为他真正想画的爱人早已离去。

    “简而言之,我觉得他有些恋爱脑,某种程度上。”

    “但是你不得不承认,爱情对于一个画家来说是很好的灵感来源。

    “还有一段悲情的可以被大书特书的恋爱经历,更是一个完美的炒作题材,人们会相信每一位出类拔萃的画家都应该有着两位以上的情人。 ”

    “你那是在做投资,而不是在作画,尊敬的资本家先生。”

    秦追冷笑了一声。

    此时他终于隐约觉察到了宴修祁约自己出来的真实目的,只是双方现在却也都不动声色,按兵不动。

    “不,我觉得他爱他的妻子,但是他却更爱绘画。不然也不会在她死去一天后,却还在为她的尸体作画……”

    “画画只是一种表达情绪的方式。”

    秦追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就像是有些画家会给一-夜-情的女人作画,并不是因为他爱她,而只是因为他这个时候想画画了,并且还穷得雇不起模特。”

    他丢下宴修祁,自顾自地往前走去。

    除了莫奈之外,艺术展还有雷诺阿、德拉克罗瓦和一些秦追都不记得的画家。

    这些画作里有几幅是秦追之前没看过的。

    他在查尔斯安格朗的一副阴郁的石桥前面耽误了些时间,等到回到现实里面来的时候发现画廊外面的玻璃大灯都已经被关上了。

    游客们都已经散去,工作人员也不见踪影,整条画廊里面只有他和宴修祁两人。

    “怎么,你是终于忍不住暴露自己的真实目的,准备在这里对我杀人灭口了吗?”

    秦追讲了一个冷笑话。

    对方也很给面子地笑了笑。

    “请允许我重新介绍一下自己,我实际上是这条画廊的股东之一。

    “这样说可能有些不是很标准,我们有一个关于这方面的基金会,我是里面的重要成员。”

    “哦。”

    秦追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他可能马上就要弄明白,为什么上辈子的宴修祁会选择成为攻四,并且大力支持白盛忻的原因了。

    “本来我是打算选择白盛忻的,我从他的画里面看见了一种很少有的东西,那种东西让他的画能够从周围的画里面区别开来。我觉得那可能就是某种可以被称之为天赋的东西。”

    “所以我才会答应他的邀请,去参加他的订婚宴,我想去看一看画出那种画的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人。”

    “人你应该见到了,结果如何?”

    宴修祁看向了秦追,从他的眼睛里面流露出了一种可以被称之为热情的东西。

    他看他的眼神带着垂涎,虽然这样形容很恶心……但就像是一只看见了鲜肉的豺狼。

    “然后,我发现我居然找错了人。”

    他们之间陷入到了几秒中难捱的沉默中。

    ……

    “那些画其实都是你画的,对吧?”

    宴修祁悄声问道。

    秦追脸上的表情消失了,他仰起头来,几乎是冷冰冰地审视地看着他。

    他不知道对方查到了什么,又或者是仅仅从自己那天发给他的只言片语,还有他们之间的关于绘画的对话,就推断出了事情的真相。

    揣摩人心的功夫,简直敏锐得可怕。

    不过他也没有想要隐瞒的意思,毕竟他也并没有打算这辈子都不再画画。

    “别担心,我暂时不会将事情说出去的。”

    他们已经到了画廊的终点,宴修祁走到了最后一副巨大的《睡莲》画像之前。

    灯光将淡绿色的水波投射到他的整个上半身,粉色的花萼清浅地在水中荡漾着,一切都陷入美妙的朦胧。

    莫奈最后的绝笔,印象派的巅峰之作。

    “ 你不用担心我的目的,我的目的比谁都单纯。世人都想成为莫奈,但是只有我想成为他背后的那个欧西德。”

    秦追其实很努力想要忍住了,但是这一句话却还是到了嘴边,实在是不吐不快。

    “但是我需要提醒你,欧西德最后破产了。”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宴修祁。

    “如果非要选我的话,我只能说祝你好运。”

    宴修祁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欧西德曾经是大力支持莫奈进行艺术创作的富商,他欣赏莫奈,并且对着他的画大买特买。

    可以说,如果没有欧西德的话也就没有莫奈。

    艺术投资向来都是有眼光和品位的富人炫耀和获利的手段。

    对于青年画家的投资更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只要被看中的画家真的出了名,画作转手一卖就能成百上千倍地赚。

    ……只要被选中的那个画家能够出名。

    看起来他上辈子对于白盛忻的关注和投资也是因为如此,这倒是的确解开了秦追曾经的那个疑问。

    只是这一辈子在秦追的干预下,对方却失去了这个机会。没有宴修祁,白盛忻的成名之路,还会走得那样顺畅吗?

    宴修祁散漫地笑了笑。

    “赔钱了也没事,反正我还挺喜欢你的。”

    对方没有立即让秦追答应自己,而是给了他考虑的时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遇见了上辈子故人的缘故,就在这天深夜,秦追再次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在上辈子所有痛苦的回忆中,那甚至比他最后的临死时更加可怕的记忆……

    车祸,很像是意外的车祸。

    对方就像是刻意冲着他来的一样,疯了一样地踩着油门冲向了副驾的自己。

    火光,碰撞,尖叫。

    膨胀开的气囊将他压到了座椅上,他僵硬着身子,陷入到了昏迷之中。

    有救护车的声音在他的身边出现,呼吸机的声音鼓动耳膜疯狂尖锐地响着,他能够听见自己挣扎不安的心跳,每一次跳动都表示着对于死亡的抗拒。

    这具身体比里面的灵魂更想要他活下去。

    “不行,他的手被压在里面了,他现在在出血,我们必须要把他弄出来。”

    “被卡住了!”

    “快点啊,怎么才能弄出来?”

    “想一想办法!多找点人就能把车抬起来了吧!”

    一个身穿白衣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人群中,是白盛忻,他脸上的表情看起来焦急万分。

    在无数嘈杂的声响中,他说话的声音清晰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9/23页)

    无比,像是一把刺骨的尖刀,插入他胸口。

    见血封喉。

    “没办法了,看来,只能把他的手弄断了。”

    梦中的白盛忻直直指向秦追的左手。

    ……他赖以画画的那只左手。

    从睡梦中猛然惊醒过来,秦追浑身冷汗,颤抖着手从枕头底下摸出刀来。

    不行,不行。

    他得去杀了那个人,立刻,马上。

    秦追一刻也等不了,一想到对方现在还和他一样能够呼吸这个世界上的空气,他就感到痛苦万分。

    为什么他还活着?

    甚至在任何时候都比他要活得更好?

    他受不了,让白盛忻死掉,立刻,马上。

    或者,是他自己死掉。

    后背的虚汗润湿了床单,他的手痉挛般地抖,刀尖刺破了赤-裸的大腿,鲜血顺着腿缝一丝一缕地流下去。

    原本他一直以为自己重生之后,就已经重新开始了一段新的人生,他可以彻底抛弃掉过去的那些沉重的东西。

    但是没有,就像是破茧的蝴蝶,看似美丽的颤动翅膀下面坠着他沉甸甸的已然被焚烧殆尽的罪恶之茧。

    上辈子躺在病床上面的自己在用血淋淋的眼睛看着自己,像是在无声地质问着什么……

    那双眼睛一直未曾闭上过。

    躲不掉的。

    只要还没有彻底忘记那些痛苦漆黑的记忆,就躲不掉的。

    低头盯着那痕迹看了一会,秦追丢掉了刀,用食指沾着还未凝固的鲜血,在雪白的皮肤上画起了画。

    后来画起兴来,血不够了,又泼了一瓶新红墨,酣畅淋漓,整片白床单都是他的画布。

    画到后半夜,画到他双眼发涩,墨水画干。秦追终于打定主意,阴恻恻地笑起来。

    他当然没有精神病,他也绝不能去杀人。

    他不能为了一个烂人,葬送了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这第二条命。

    跪在床边的地板上,秦追心满意足地用手指擦上了最后一笔。

    白床单上显出一张模模糊糊的血红色的人脸,有几分像是他自己,也有几分像是白盛忻。

    但秦追也不觉得自己的血统有什么可耻的地方,济和堂的当家郎善彦就是满人,秦追是他儿子,没什么不能认的。

    侯盛元笑了一下:“这孩子可怜,他爹给太后看过病,去年太后不是没了么,赐死了好几个太医,他爹就是其中之一。”

    这话隐藏的意思是,秦追家和鞑子的头头有仇,和咱们是一道的,别嫌弃他。

    饭桌上的大家都听懂了,可大家面面相觑,都没为了秦追的血统鄙视他的意思。

    毕竟……桌子上还有一个满人呢。

    曲思江笑了一下:“我家老姓是扣霍勒氏,秦师弟可认得这个姓?”

    秦追面露惊讶,将曲思江打量了一番,咽下口中米饭:“这位师兄,老家可是住精奇里江那边?”

    曲思江缓缓摇头,认真道:“我爹以前是跟着族叔,也就是济和堂前任当家学医,算来,我阿玛,应当是你阿玛的堂兄弟,他曾为戊戌里变法的人杰看病,事发后被下了大狱,没了,是你阿玛给了我额娘一笔银子,让我们逃到南边。”

    第 55 章   悠然

    因为郎世才是赘婿,而郎善彦继承的是济和堂的家业,躺的是曲家坟,说他和曲思江的爹是堂兄弟,也不是不行。

    要是没戊戌那事,郎善彦也是该姓曲的,只是为了避祸才改了,实际上记族谱,他和秦追都归于曲家。

    而且算血缘的话,曲思江的确和秦追属于比较近的兄弟,两边没出五服,于是在曲思江期盼的目光中,他给小曲夹了一筷子菜。

    让秦追叫哥就免了,他穿越前已年满十八,绝不会叫一个小孩子哥哥的。

    曲思江有些郁闷,在他的幻想中,和秦追的这场认亲应该充满了感动和泪水,两个因太后作孽而自出生起就没有见过面的兄弟会搂抱在一起,秦追的反应这么淡,曲思江有些小失望。

    匡豹心细,他介绍着:“思江六年前拜师,他娘提了一千多两银子和好多布匹糕点过来,让思江演练了一套摔跤,五年前,思江的娘就走了,平日里思江与我们都住在盛和武馆,你们小兄弟俩随时能一块玩。”

    从秦追嘴里听见这句话,余嵩峰并不意外。

    他是知道秦追和菲尼克斯接触了,也知道秦追已经和菲尼克斯签了合同。

    余嵩峰:“爷爷不反对你的决定,只要你确认好了要让他在你手底下做事,毕竟他是家嫡系的孩子。”

    秦追嗯了声,说话还是那样轻声慢语的:“没关系,反正股权百分百握在我手里。”

    听到他这话,余嵩峰笑了下,然后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反正我不用太担心你。”

    秦追打小就是个有主意的。

    有时候冷不丁冒出的想法,连他都要称赞叫绝。

    这件事就暂时到此为止,吃过饭后,秦追就开始熟悉家宴的流程,还有招标的事。

    等到忙完,也到了下午快四点。

    余明霞正好回了老宅,来书房跟余嵩峰打了个招呼,用的地方话:“爷爷。”

    ——他们家里人讲话,都是用九港的方言,除非是重要场合,不然就算是在外人面前也习惯如此。

    所以秦追的普通话带着点这边独特的口音,所以总有人说他说话和他外表像,软。

    余嵩峰点了点头,余明霞又冲秦追眨了下眼。

    秦追慢声用地方话喊了声姐姐。

    余嵩峰示意秦追:“也没什么事了,你跟姐姐去吧。”

    秦追起身:“好,那您注意休息。”

    余嵩峰笑着应下。

    余明霞确实正好也要找秦追:“梁家那个女仔今日回国了,没联系你?”

    秦追微怔:“还没。”

    余明霞看他神色未变,在心里为那个小妹妹叹了口气。

    她这个小弟,就像是神佛,断了情根,动不了心。

    余明霞笑着换了个话题:“也到饭点了,爷爷晚上的票搭飞机走,我们去外面解决?顺便聊工作。”

    秦追没拒绝:“好。”

    待会他跟喻好好他们说一声他不去就好了。

    秦追给喻好好发消息说自己不来了时,菲尼克斯和雷响已经到了。

    喻好好看了眼消息,也没第一时间说秦追没来,就笑着招呼他们点菜。

    菲尼克斯扫了眼,低头拿出手机。

    想问秦追什么时候到,但又好像不好问。

    说到底,还是他自己不够坦荡。

    所以他悄无声息地踢了一下雷响。

    雷响顿了顿:“秦追呢?怎么没见着他?”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