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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章 换名
柳如珑说的人唤侯盛元,艺名侯如鸳,也是梨园中人,十来年前还进宫做过供奉,如今在韩家潭里隐居。
金子来告诉郎追:“他师傅是四十年前威震武林的天下第一剑徐露白,一手青龙剑打遍华北无敌手,他是他师傅唯一的徒弟,筋骨极好,武艺极高,只是后来生了病,就不再唱戏了,如今在冀北那边做地主,农忙时也会自己下地耕种。”
郎追有些意外:“侯如鸳还会武功?”他阿玛就是个大戏迷,郎追耳濡目染,自是听过曾经的天下第一刀马旦的名号,不想对方放下繁华后,跑去种地了。
柳如珑回道:“我们的师傅和他师傅是故交,我们师傅说过,侯盛元若非生了病,武功绝对赶得上徐露白,如果秦筑真是你说的那样的高手,那只有他还能打一打秦筑了。”
郎追好奇:“徐露白不能打吗?他是师傅,应该更厉害啊。”
柳如珑回道:“徐露白今年年底过八十大寿。”
这个世界是遵循科学规律的,八十岁的老头怎么和正当壮年的秦筑打?躺地上碰瓷吗?
秦追醒过来的候,发现自己泡在一个白瓷浴盆里头。
他打着哆嗦从水里出来,找了一大块布将自己裹上,头脑混沌的到了一个看上去像卧室的地方,躺了会儿才觉得清醒了些。
望着这个奇怪的屋子,平日里乐天知命的小秦公子欲哭无泪,发白的小脸皱在一起,嘴里心里都苦得厉害。
早些年,听说书人讲过,有造化的人,死去之后会附身在刚死之人的身上。
这个叫“秦贺停”的年轻人似乎是刚刚去世没多久,没想到,竟然被自己占了便宜。
可是,原主留给他的记忆少得可怜,除了知道他姓甚名谁,家里有几口人,从事什么工作,有几名好友外,其他信息都是零碎的片段。
秦追茫然的看着周围,这个地界陌生得令他无所适从。
“滴滴滴滴——”
一阵刺耳的声音响起,秦追被这声音吓得一颤,通红的眼无措地到处乱看,好一会儿才找到了声音的来源——是一个扁扁的小方盒子,不停地震动,上面有个绿色的东西一跳一跳的。
秦追喉结滚动,小心地挪到那琉璃茶几边,用筷子戳了一下。
那盒子自顾自震着,没其他反应。
“莫不是个死物?”秦追嘟哝了一声。
正在他犹豫着要不要把那东西拿起来的候,一直滴滴叫个不停的盒子忽然安静了下来。
秦追松了一口气,一摸自己额头上全是汗。
悬着的心还没放回肚子里。
“叮咚——叮咚——”
漆白的大门居然也在叫!就在秦追觉得自己的心都跳到了喉咙口的候,听到一个陌生的男声,着急地喊:“秦贺停你在不在家?是我,江烨。”
这个叫“江烨”的他有记忆,是原主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他起身去开门,只是这个地方的门栓实在是奇怪,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把门打开。
门刚推开一条缝,外头戴着连帽衫的人影便闪了进来。
“怎么回事儿呀,你在家怎么不接电话!万一被狗仔拍到了,霞姐得骂死我!”
电话?说的是刚刚那个会自己叫的盒子妖吗?
听他的意思,可以用来联系别人。秦追不动声色把这个称呼记在心里。
江烨本来还准备吐槽一下,看清楚秦追的打扮,声音一滞,上上下下扫他一眼:“你这是咋了,生病了?”
眼前的男生,一头及肩的小卷发乌七八糟黏在脸上,鼻梁上架着一个笨重的白框眼镜,披着一床被子,头发和衣服都在滴水,看起来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无事。”秦追松开被子,把头发和衣服都整理了一下,才说:“你有何事?”
江烨听他这语气乐了:“哟,怎么讲话文绉绉的,被鬼上身了啊。”
秦追紧张的垂在身侧的手不受控制握成拳头。
被发现了?
他不会叫道士来把自己的魂魄拘走吧?
秦追悄悄往大门的方向退了一步。刚刚他已经学会怎么开门了,如果江烨有什么不对,他可以马上跑出去。
江烨似乎没有注意到秦追的异常,自顾自的说:“哎,说正事儿。”
秦追仔细看了一下江烨的神色,不像是发现了不对的。
他偷偷在心里松一口气,但仍然没有放松下来。
秦追害怕自己一开口就会露馅,没再出声,等着江烨开口。
江烨想到接下来要说的事情,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咳,是这样,你知道我本来要参加你负责的那档同性直播恋综当嘉宾,但是霞姐给我谈了个特别好的本子,档期排不开……”
对上秦追干净清澈的目光,语气软了两分,艰难道:“所以你能不能代替我参加,导演组那边已经同意了。”
“而且,你不是缺钱吗?我保证,给你的酬劳一定会让你满意!”
江烨一直不了解,他这个朋友住的是大平层,妈妈也有钱,为什么天天还穷得要死,真不知道都花哪里去了。
秦追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原主和江烨的生平往事。
原主和江烨是传媒大学的同学,两人都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学生。江烨因为外形条件突出,没毕业就被探发掘,成为一名艺人。
原主则按部就班,校招进入橘子台当一名编导,因为能力很强,短短几个月就已经转正,并拿到了橘子台今年最火爆的超S级综艺节目《恋爱信号》的项目,成为里面的一名综艺编导助理。
简单回忆了一下,原主做的那些工作,他是看都看不懂的。
至于江烨说的嘉宾?是去节目里做客的意思吧。
做客比做事强。
而且还有报酬。
小秦公子上辈子没为银子发过愁,但是他是灵魂附身在这个叫“秦贺停”的年轻人身上,往日他珍藏的古玉、珠宝,他的金珠子金豆子一样都不见了!
他刚刚已经看过了,原主身上连一颗小金瓜子都没有。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用什么交易,但是要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总需要吃、需要喝吧。
他需要银子。
不过秦追仍然觉得有一丝不对劲,根据原主的记忆,江烨废了不少心血争取到这个机会,还专门打电话显摆。为什么忽然就不参加了,反而要自己替补?
“你没说实话。”他努力学着对方说话的语气。
江烨被他看得有些心虚。
《恋爱信号》作为经过广电总局审批的,首档24小同步直播的同性恋爱综艺,可以说是未播先火。原因无他,策划够新颖,嘉宾够大牌。
虽然素人嘉宾身份还没公布,但明嘉宾可是一个比一个有看点:国际名模周宴容、天才歌手罗恩,三金影帝菲尼克斯。
江烨能谈下这个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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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走狗屎运。
按照他的咖位本来是去不了这档节目的。不过他前段间播出的耽改小爆,而他的经纪合约又在橘子台。台里想注入新鲜血液,也有意扶持一下自家艺人,就给了他一个名额去打打酱油。
江烨被天降大饼砸昏了头脑就答应了,经纪人赵霞出差回来,把他喷得狗血淋头。
江烨纯直男,参加同性恋综,卖腐没卖好就是纯纯找死,而且他本来就是耽改火的,戏路已经受到限制了,接了这一档综艺,出不出圈不一定,但后面肯定不好混。
导演一听他们想换人也不肯答应。
这些艺人越出名的越跟成了精一样,心眼子贼多。看着综艺热度高想分一杯羹,又怕播出后向收紧,资源虽然好,但想来录的人不多。
最终结果是赵霞找个替补的过去。不然江烨还得上。
导演说希望来个素人,这样3个明4个素人,更有看点。
赵霞在圈里混了这么多年,还是有一些资源的,整理了一批名单,觉得这些素人长相都差点意思。
临给导演发过去之前,鬼使神差的记起江烨有个在这档节目里当助理的同学。长得没话说,好像还是个有点粉丝的音乐博主,立马把他的名字和照片一起附带着报了上去。
江烨当然不可能对秦追解释这些前因后果。
他打起了感情牌,诚挚道:“我跟你说的都是真的。霞姐跟我谈的那个资源特别好,我是演员,还是以演戏为主。我真的不能错过那部戏约,所以才不得已请你帮忙。”
秦追冷静地挥开他的手:“你想让我帮忙,但你没有提前知会我,而是先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你对待朋友都是这样的方式吗?”
“对不起啊,是霞姐自作主张,把你的证件照给了导演组,我发誓我事先不知情!而且给了几个名单上去,但是,他们一眼就选中了你的照片。”
虽然眼前的秦贺停不修边幅,一身灰白色系的衣服看起来阴郁又邋遢。但是,江烨看到过他被刘海和眼镜遮住的真容。
他们给导演组提供的照片,是秦贺停大学入学的证件照。也是唯一一张清晰记录了他真实样貌的照片。
江烨现在还能回味起自己看到秦贺停那张照片的震撼,自己一个纯直男都看呆了,还跟个变态一样把那张照片拍照修复,并拿出来回味,不然也不会被霞姐看到。
不过也不能怪他。
霞姐那名见多识广的金牌经纪人,看到照片后,不是也把秦贺停记在了心里?
还有节目导演组那边,见过的长得好的多了去了,不一样一眼就选中了他?
秦追明白了虽然江烨是来“请求”他,但实际上是来“通知”他。
但他没有足够正当的理由来拒绝。
如果他不参加综艺,就得去工作。他对这个世界几乎一无所知,更别说原主的那些对他来说,跟天书一样的工作内容。让他去做,估计一个辰不到就会被人察觉到不对劲儿。
至于直接不去上班或者忽然不做了?
一个人脱离原来的日常轨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他不想被人发现,不想被道士捉走。他想要努力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活下去。
“好。我答应你了。”
江烨还准备继续打打感情牌,没想到秦贺停同意得这么快,微微愣神:“啊?你答应啦?”
秦追点点头。
江烨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激动地抓住秦追的手:“做兄弟,在心中!有事儿摇铃,哥们为你两肋插刀。”
秦追心思一下就跑开了,摇铃?跳大神那样拿着铃铛一直摇吗?他依稀记得母亲给他请过一次萨满,对方也是拿着个铃铛一直摇,感觉是个力气活呢。
如果联系别人这么麻烦的话,不知道原主身体怎么样啊。
“对了,霞姐跟你领导那边都说好了,这几天不用去公司了,综艺三天后拍,等第一周录完再说。”
秦追还记着明天要上班,正苦恼不知道怎么解决,江烨的话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好的,秦秦。”
“那不打扰你休息,下午霞姐会安排人过来给你捯饬一下,打你电话记得接啊。”江烨就跟怕他反悔一样,一溜烟就跑了:“我先撤,还有工作。”
江烨走后,秦追坐在沙发上发起了呆。
他抬起搭在膝盖上不太好看的手,借着阳光,仔细观察着。
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还有一些黄渍,闻着像大烟的味道。
父亲管得严,这些东西是绝对不允许他们碰的。
而原先手指指节上,日复一日练字练出来的茧子,再也摸不到了。
这不是他的手,他刚刚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人,虽然跟自己原本的长相有七八分相似,但那也不是他。
他是翰林学士,太子太傅秦渊的幼子。
他的母亲是今上唯一的妹妹长阳公主。
他的兄长是大衍朝战功赫赫的凌云将军。
他是秦追,字九皋。是秦家芝兰玉树的小公子。
他于春日失足溺亡。
现在,他复生在一个陌生朝代的年轻人身上,他叫秦贺停。
想到这里,秦追有些伤感地吸了吸鼻子。
忽然脑子一僵。
等会儿,刚刚江烨走的候说了什么来着?三天之后他要就要去“拍综艺”了?
他还什么都不会呀!
金子来揉着下巴,看两个名旦抱一块,嘴里嘀嘀咕咕:“还风姿不减呢,我看是天天下地吧?以前皮肤多白一人,现在蜡黄蜡黄的,血色都不见了。”
秦追打量着侯盛元,这位曾经名震京城的刀马旦眼角嘴角都有了皱纹,五官只是清秀,眼睛不大,但骨相很好,挂得住皮肉,因而并不显老,个子是这个时代罕见的高,起码一米七五,只是通身发黄。
他掏出手帕走过去,递给侯盛元:“您擦擦汗。”
侯盛元不知这小孩是谁,见他和金子来站一块,便知是自己人,接过手帕感激道:“谢谢小友,你是?”
“秦追。”秦追伸手示意把手帕还自己。
侯盛元却说:“你的手帕也黄了,我洗了再还你。”
秦追看着那白色棉帕上浅淡的黄痕,心中判断着,皮肤黄染,连汗水也有这样的症状,是典型的黄疸。
他眨了眨眼,问道:“你右上腹痛吗?”
第 42 章 拜师
“脉象滑数,黄疸,右上腹疼痛,右侧肩背也不舒服,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躺下,我给你触诊。”
秦追搓搓小手,但这会儿都十二月了,即使穿着一身棉衣,他的手脚依然冰冰凉,往侯盛元腹部一摸,侯盛元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到底是前天下第一刀马旦,身手真俊。
侯盛元捂着肚子,瞪着眼:“孩子,我有个暖婆子,你先拿去捂捂手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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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追的手冰得患者腹部全绷着,这怎么做触诊?秦追只好接过暖婆子,坐到一边的热炕上,顺便把上辈子用过的“自己养自己”模式打开。
他回忆着背过的医书病案,小儿四肢冰凉多半是阳虚,大夫一般会鼓励多吃牛羊鸡、黄鳝、泥鳅等温热的食物,搭配小儿健脾的汤药,多晒太阳多运动,孩子就不虚了。
但秦追处于孝期,吃点鸡蛋就不错了,吃肉不太行,他琢磨了一下,对五福说:“待会在村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地方卖糯米和红糖的,我吃个甜糯米饭补补。”
侯盛元、金子来、柳如珑三个看着秦追这给自己调理的老大夫架势,都觉得这娃怪可爱的,嘴角便勾起,露出慈爱的姨母笑。
自从那天过后,陶晓梅有段时间没看见那小孩儿。
转过周来,被人在小超市的门缝里面塞了个牛皮信封,里面是崭新的三百块,正正经经还有封手写感谢信。
【感谢热心市民陶女士】
陶晓梅觉得这钱给多了,心里有点过不去,想着下次见面怎么也给人退一百。
字倒是写得真不错,铁画银钩,荣兴风流。
陶晓梅打开信看了又看,没舍得丢,合着那一百块一起给夹在架子的书立后面了。
格里沙最近很忙,等他再来陶晓梅的早点铺买包子是在一个月后了。
他在三水桥街找了份新工作。
三水桥这圈在灵都本地人眼中原本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一到晚上七八家酒吧灯红酒绿地闪。
KTV、按-摩店和解压馆也多,基本上还都是连锁经营。
这搁在前几年扫黑除恶的时候都是重点打击的窝点,直到前几年政-府规划搞了个商圈大厦,引来一堆老板投资。
穷奢极欲的装修一上,小红书上帅哥美女的照片一发。
这地方就也贵气起来。
如今这儿已经不叫三水桥了,新名很洋气,叫白水街道。
电梯坐到六秦,格里沙带着口罩找到家名为Burning的酒吧,熟门熟路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下午五点,还不到他们正式上班的点儿。
店里空荡荡的,只有他的便宜老板魏溪趴在吧台里面刷短视频,笑得咯咯作响。
“呦,小秦来啦?今天来得倒是挺早。”
格里沙应了一声,喊了声魏哥。
路过他的时候无意往他的屏幕上面瞥了一眼,看见一个蜜皮肌肉男正在用自己的肱二头肌做作地挤橙子,汁水四溅。
格里沙:……
魏溪冲他挤挤眼,多少有点不怀好意。
“哎呀别害羞嘛,你是现在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格里沙知道要是应了他这茬就没完了,转身钻进了更衣室。
他靠着柜子脱掉原本的宽松外套,换上了工作服。
短款的紧身黑T上露手臂,下露腰,下身却非要配上严严实实的牛仔长裤。
按照魏溪的说法,这才叫高级sexy,是格里沙这种小屁孩不会懂的。
他换衣服换到一半,更衣室的门被推开了。
来人显然也没想到里面有人,竟就在那里傻愣站着盯着他看。
格里沙一蹬干净利索地套上裤子,长腿踩在椅子边,冷着脸将靴子的黑色带子扣上。
他也知道自己长得帅。
没办法天生命好会投胎,上辈子这辈子的脸都好看得不行。
“怎么,看入迷了前辈?”
门口的卷发青年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只是耳根微微发红。
格里沙换好衣服就站到了调酒的吧台后面,他脸上还是带着黑色口罩,人又高又瘦,十七岁的年纪,身上还带着点少年的青涩感。
左耳带了一串银色耳钉,有点凌乱的白色短发衬得人又酷又帅。
他当然不会调酒。
上辈子家里有钱,就算是后面跟着白盛忻落魄了也不至于出来打工。
两辈子了这还是第一次上班。
魏溪知道他是未成年,也知道他可怜。
像是他这样菩萨心肠的人,天生就是看不下去有才华的人流落街头。
他家里有钱,又像是每一个不甘堕落的富二代一样有着一个音乐梦想,自己搞乐队出专辑还不算,还要勇敢创业。
他开这家酒吧,主要是为他那支寂寂无名的小乐队提供一个稳定的演出地点,可以进行释放他们那无处发散的音乐激-情。
卷发青年名为朱旌,比格里沙早来一个月,就是魏溪乐队里新招进来的贝斯手。
魏溪时不时就捡回来几个落魄的流浪文艺青年,和投喂收养宠物一样。
格里沙和朱旌都是被他从大街上面捞回来的。
当初面试的时候格里沙站在他面前,结合了一下自己的上辈子和这辈子,半真半假地和他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
魏溪感动得眼泪汪汪。
结果在操作调酒的时候卡了壳,摇了几次壶都脱手。
最后两人都笑了,格里沙一摊手,说要不老板我给您切个冰块吧。
格里沙觉得在对方眼中,自己就像是庙门口许愿池里面的金钱王八一样,主要起到一个积德行善做好事的作用。
不过的确也没有骗他,毕竟自己的确过得挺惨的,这两辈子都是。
晚上七八点左右酒吧里面零零星星来了人。
乐队的演出要十点才开始,据说是一首准备了很久的新歌。
调酒师是个白金色大长卷发的漂亮姑娘,名叫Molly。
格里沙凑在她身边帮她打杂,他嘴巴甜又长得帅气,一口一个姐姐谁不迷糊。
逗得对方脸上一直笑眯眯的。
一会乐队就开始演练,格里沙的音乐素养欠优,懒散靠在侧墙上听了一会没听出什么好来。
转头看见朱旌站在台上的灯光里弹贝斯,眼神瞥过来,软绵绵地藏着多情。
格里沙浑身打了个寒颤,弯腰凑到他Molly姐耳边喊。
“姐姐,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
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格里沙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
格里沙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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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
是他将那天看见的那张报纸剪了下来,贴在上面。
“白盛忻。”
他轻缓地念出这个名字,喉咙里面又泛出微微的,像是呷了一口醋般的酸意。
手指痉挛地颤抖着,几乎不受控制。
格里沙呜咽了一声,用力地抓住了自己的左手手腕,侧压在身下。
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看见在他的左手手背上,青筋一根根地蚯蚓一样地扭动着。
像是有着什么怪物要从他的皮肤下钻出。
而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只不过是一具皮囊。
他在害怕。
他没办法不害怕。
上一辈子,被人硬生生一根根折断手指的记忆还残留在心里。
那是他的手,他赖以为生的,用来画画的手。
他原本以为那一场车祸只是一场意外,只是恰好地,弄断了他的手。
但是在拿到了剧本后,他才知道并不是……
白盛忻之所以会选择他成为男三,就是因为看上了他绘画的天赋。
白盛忻读的是油画专业,他想要进入画坛,但是他的天赋不够。
其实也是能够理解的,像是白盛忻那样的人,要名,要利,要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于是,他盯上了上辈子的格里沙,那个时候他才刚刚上高中。
在遇见了白盛忻之后,他退学,一心一意地为了他献出了自己的爱,生命,还有绘画的才华。
他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白盛忻的身上,为了他创作出了很多、很多画……
白盛忻带走了其中的一些,挂上了自己的名字,用来参加了一些比赛。
当时的格里沙其实并不在意,因为那些画本来就是画给白盛忻的。
直到后来,他画画的手被硬生生折断的时候,他死掉的时候……才明白。
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成为了白盛忻的枪手。
而在后者用着他那些画在画坛里面成名后,他对于对方的作用也就已经消失了。
在他成名之后,自己从他的心尖尖上的爱人成为了对方的,不能被揭露的黑色污点,阻止他前往了那个光明的未来。
所以对于那个时候的白盛忻来说,果然自己死掉才是最好的。
是啊,对白盛忻,自己曾经的父亲,母亲,还有白盛忻的那些情人来说。
——格里沙死掉似乎都是最好的。
但是谁又问过他的意见?
哈哈,真好笑。
人活成他那样子,是不是很失败啊?
但是他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一步走得不对。
他在手指痉挛的疼痛中闭上了眼,却又猛然站起身来,穿着睡衣跳下床,跪在地上开始用颤抖的那只左手在地上画画。
他要画点什么,他必须画!
——不然他脑子里面的那些怪物会冲出来将他撕碎。
没有画纸,他就在地上画。
没有画笔,他就用手指,用水,用血。
直到格里沙终于累了,才蜷缩在地上勉强睡着。
他睡得并不安稳,梦里全是一个个恐怖的血红色影子。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身体点点的恢复知觉,从手指开始。
他就像是一座已经僵硬的石雕,再次能够动弹起来,在睡衣外面勉强套上一件外套。
他出门去觅食。
新找的这套出租屋是在一幢破旧居民秦的里面,一套一百多平的房间分成了三套。
每人都只有十几平米的狭小空间,人人的脸都像是被挤压的汉堡胚一样毫无生气。
租客有的是长租,有的是短租。
彼此之间也不认识,从昏暗无光的客厅里面路过,格里沙看见自己对门的房间新搬来了一对父女。
他们正在收拾行李,从没有彻底关上的门缝里面窥视了他一眼,小女孩的眼睛黑亮亮的,像是一种很昂贵的水晶葡萄。
清澈的、幼崽的明亮的眼神。
也许是那位父亲从他怪异的白色发色和随意的穿搭上觉得他不像是什么好人,猛得将房门拍上。
没在意,格里沙跑去两个街道外陶晓梅的店里买包子吃。
他已经半个多月没来过,陶晓梅看见他很高兴。
她问他身体好了没有,又问他现在住在哪里?
格里沙一一回答了,只说自己暂时安顿了下来。
陶晓梅又想起那信封来,要将钱推还他。
“不用。”
格里沙笑笑,鼓起脸来小口小口地吃包子。
“您可是救了我的命,我觉得我的命还是值这点钱的。
——实在不行,我以后吃东西您帮我记到账上就行。”
陶晓梅也就不再说什么了,给他用保温杯倒了热水来,坐在一边微微笑着看着他很认真地吃东西。
走的时候格里沙又顺了一份最新的报纸。
7.16,白盛忻的订婚宴就在三天后的7.19。
格里沙当然会混入白盛忻的订婚宴。
因为这不仅是近期他能够接触到对方的最好的机会,同样也是对方人生一个极大的转折点。
格里沙记得很清楚,也就是在白盛忻和男一的订婚宴上,对方遇见了他此生最大的贵人,也就是剧本中的男四。
在白盛忻的四个爱人中,男一陆明景是财阀陆家的大公子,虽然名下有了两三家挂名的公司,但毕竟还年轻,手下的资源也不是很多。
男二邬合是白盛忻的青梅竹马,家族有着灰色背景,他也是最听白盛忻话的一个,总是沉默寡言的站在他的身边。
男三就是格里沙自己,主要是心甘情愿替白盛忻当枪手,成就了他的画画天才之名。
但是说实话,只是光凭借他们三个,白盛忻也走不到最后那个位置。
而其中最为重要的还是男四,宴修祁。
如果不是因为后面拿到了剧本,格里沙也想不到对方的身份居然这么吓人……
白盛忻的人品很烂,但是收买人心的本事却的确没的说。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格里沙熟悉他。
他是那种追逐一切世俗所认为的成功,并且愿意为之不择手段的人,就算是死了都要往上爬。
他不得不承认,上一辈子,白盛忻能够走到那个程度,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手中有着剧本。
像是他那样的人,就算是没有剧本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就当一个普通人的。
但是如果在这次的订婚宴上,格里沙能够斩断这条白盛忻最大的助力。
——那么这一世对方后来的路,想必就没有那么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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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盛忻订婚宴的前一天,格里沙厚着脸皮提前和魏溪预支了一个月的工资。
本来说好是每月五千保底的,魏溪怕他苛待自己,又多给他打了两千块。
“没钱付房租了吧小孩?拿去多吃掉好吃的,看你瘦的。”
他好似已经将格里沙看透了一样拍着他的肩膀,介于格里沙比他高出几乎半个头来,他做出这个动作有点滑稽。
“谢谢哥。”格里沙没有推脱,他现在的确很需要钱。
“会还你的。”他补充道。
“害,这是你的工资,不用还!
“你没发现自从你来了我们店之后,我们店里都多了不少回头客吗?”
Molly凑过来插了一嘴。
“你跟他客气什么?
“小秦你光是那张漂亮脸蛋站在哪儿,就显得这地儿高级了不少。
“正好冲一冲原本我们店里那股子快要腐坏的文艺青年的酸臭味儿。”
格里沙也笑了笑,知道对方这是怕自己不收。
只是这钱还是要还的。主要是他上辈子实在是吃了亏,这辈子再也不想欠别人什么东西了。
欠了钱还好,欠了人情,是要用命还的。
他好不容易和菩萨再捡来了这条命,这条命就只能是他自己的。
别人谁讨都不给。
……
拿到钱后,格里沙又专门去买了一些准备的物资。
而后用身份证在白盛忻订婚的那家酒店预定了一间客房。
和魏溪请假的时候,店里的人倒是都还挺惊讶的,毕竟在此之前格里沙从来都是全勤打卡。
“没事,去参加前男友的订婚宴。”
格里沙轻飘飘说出这句信息量爆炸的话,脸上倒也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店里安静了一瞬,然后轰得一下炸开。
格里沙抬头看见那个总是对着他弹情歌的贝斯手睁大了眼睛,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
秦追:……我觉得这家伙收我做徒弟那么利索,也是惦记着我家的医术。
他黑线道:“我家的秘方没那么神,而且你胆上的病拖太久了,换我阿玛来也只能给你动手术把胆囊摘了。”
侯盛元就开始念:“完了完了,开膛剖腹可是赌命呦,这下我的遗产全得归这小子了。”
金子来也面露悲伤:“侯兄,咱们多年不见,才重逢不久,不想你就不久于人世。”
两大老爷们搂抱在一起,似乎要哭。
柳如珑站旁边悄悄翻了个白眼。
秦追被他们念得烦,无奈道:“别念了,我先给你开排肾结石的药,把你的肾子保住再说吧,胆结石的手术得去津城治,那边有洋医生。”
对秦追来说,摘除胆不是什么大手术,摘完以后只要注意饮食清淡,防止伤口感染就行了。
但肾子不一样,别看每个人都长了两个肾,但侯盛元的两个肾子都有结石的症状,不赶紧用药,保住起码一个,那他真得提前给徒弟爆金币。
侯盛元哭丧着脸,当天就收拾东西,让秦追带他去唐山火车站买票,去津城找医生去。
第 43 章 思念
上火车前,秦追在山咕屯附近的镇子上配了三金二石汤,先熬了给侯盛元排肾结石。
他就纳闷了:“你疼了好几年了吧?我记得你是从腰疼肚子疼开始就不再唱戏了,怎么一直都不去找大夫看呢?早看的话,说不定就能顺带把胆结石也排了。”
侯盛元觉得自己很冤:“我看了,我真的看了,我在安平堂找大夫看的,他们说我是练功练伤了,给我开了膏药,那时在京中老有男人想嫖我,我不乐意,但是来的人官位越来越大,我招惹不起,干脆就借着这事退了。”
秦追皱眉问道:“谁给你看的病?”
侯盛元答:“安道恒。”
安平堂是京城第一的药堂,家主安道能曾是太后心腹,不过被郎善彦死前一波带走了,安道恒是安道能唯一的弟弟,以前郎善彦和儿子吐槽过“那老小子沉迷酒色,医书不翻,看的病例还不如三蹦三喜多,已从少年天才沦为庸医”。
秦追自忖在爹妈厚如城墙的滤镜里也算个天才,以他自己做参照物,既然安道恒也是个天才,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几年没好好行医,应该也庸不到哪儿去。
秦追感叹道:“原来安道恒真的是个庸医啊。”
侯盛元苦着脸:“我讨厌喝药,能不能等等?”
金子来劝道:“现在是温热的,再放会儿就凉了。”
柳如珑捧着药碗,给金子来一个眼神,金子来会意地从后方锁住侯盛元,柳如珑上前掐着人下巴一灌。
侯盛元咕嘟咕嘟了几声,才大喘一口气,骂出两个字:“大爷!”
秦追看到这一幕,内心警醒自己,看来就算是一流高手,被人背后偷袭也是反应不过来的,电影里那种只靠本能就对所有从背后偷袭的人来上全套沾衣十八跌的神人,在现实里还是少。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格里沙发现自己的嗓子哑了。
他躺在床上,清了清嗓子,一时之间不注意扯动了腰,没忍住又嘶了一下。
妈的。
技术真的差死。
他越想越气,抬手就扯住了怀中人的头发,又往他脸上扇了一巴掌。
这次本来用了点力,但是毕竟看着那张自己的漂亮脸蛋,还是心疼,落手的时候力道就收了八分。
小狗崽子本来吃饱了,窝在他怀里睡得脸蛋红扑扑,脸上带着点甜滋滋的笑,像是块奶油小蛋糕似的。
被猛得一下子打醒过来还有点委屈巴巴没搞清楚状况,睫毛湿漉漉泛着水光。
倒是没有立刻质问人为什么打他,顶着脸上的红印子,先凑过来在格里沙脸上亲了一下,像是还没有完全睡醒。
“呜…盛忻哥哥,不要欺负我。”
听清楚他在喊谁的格里沙:……
“艹。”
好家伙,我成代餐了。
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终于骂出了声,一脚将人踹下了床,冷着一张脸从床边摸找出自己的手机。
属实是被恶心坏了,他还是不解气,赤脚踩在人胸口确保他那张脸露了出来,拿着手机开着闪光灯居高临下对着人就是一通乱拍。
“不长眼的狗东西,再喊错我名字的话,下次就废了你。”
小狗被他这通又踢又骂,才回过神来,抱着膝盖,有些委屈巴巴地抬头。
“那,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
格里沙本想脱口而出,却又猛然顿住。
一股悚然的凉意袭上了后颈,看着地上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他重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自己已经不是那个曾经的格里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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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二十多年的记忆和人生,都伴随着死亡烟消云散。
眼前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陌生人。
他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的时候眼神清明了不少,像是彻底甩掉了某些原本一直附着在灵魂上面的东西。
“呵呵,你管我叫什么。”
扬了扬手上的手机,他咧开嘴,笑得阴恻恻的。
“现在,你的照片在我手里,如果不想照片被发给你的盛忻哥哥看,被他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的话……
“马上给我打五十万。”
重生之暴富,从勒索上辈子的自己开始。
秦追,他现在已经开始习惯称呼自己的新名字。
他知道曾经的自己并不缺钱,就算是再不受家里人待见,好歹家里也有钱。
如果真是家境不好一无所有的穷小子,那再优秀也绝对不会被白盛忻盯上。
他虽然已经忘记了这个时候的自己手头有多少钱,但是五十万还是拿得出来的。
……多巧的事儿啊,他现在很缺钱,而对方又刚好不差钱!
所以他这笔钱拿得理所应当。
再说了那本来也就是他的钱,只是曾经。
对方钱给的还算是爽快,只是还是睁大了湿漉漉的眼睛,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
怎么看都有点可怜巴巴。
分手的时候,秦追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留了个微信。
111:看在钱的份上,哪天要死了的时候喊我一声,我好心去给你收尸
:……!!混蛋!
111:不用谢,请叫我大好人
:我要去报警!你这是勒索敲诈!
111:不,你不会的
别问,我当然了解你这个逼什么烂性格。
你能去报警才怪。
当秦追周一回Burning上班的时候,身上唯一的改变就是微信里面多了两个联系人,卡里面多了一笔钱。
哦,还有肩膀后面多了几个咬痕。
位置还挺隐蔽,正好卡在秦追的视觉死角的位置。他自己看不见,别人看得倒是清楚。
所以当那个卷毛的贝斯手走进来,正好看见秦追穿着黑色的紧身背心,勾勒出一点手臂的清瘦肌肉线条。
“嗨……”
朱笙含在嘴里面的话卡住了,因为他看见在秦追后颈的位置上有一只暧昧的咬痕。
一看就知道是人咬的,看起来凶但是却没用力,只在尖锐虎牙的位置破了点皮,在更衣室的灯光下泛出点隐约的青紫色。
他咽了下口水,想要更加凑近一点看。
秦追敏锐地觉察到了对方的视线,一伸胳膊用黑色的羊皮长套将那点咬痕挡住。
“ 你……”
朱笙犹豫了一下,低声发问。
“你们复合了吗?”
秦追愣了两秒钟,才想明白对方里面的复合是指谁。
……他之前请假的理由是去参加前男友的订婚宴,所以对方很明显是说白盛忻。
他一时之间甚至都不知道是应该好气还是好笑。
正巧这时候外面一堆人挤了进来,主唱是个一头离子烫的185阳光帅气大男孩,一进来就咋咋呼呼地问他们不赶紧走,堵在这里干嘛。
秦追没解释,侧身从人堆里面挤了出去。
倒是柜台边的魏溪觉察到了什么,抬头多看了他们一眼,冲着秦追挤了挤眼。
对于朱笙,秦追自以为拒绝的态度很明显,主要也并不是因为对方哪里有什么不好,而是他真的已经清心寡欲,短时间内都没有任何谈恋爱的欲-望了。
就算是再蠢再不长记性的狗,被一只肉包子骗到惨死之后,再看见包子也会ptsd。
更何况他也不是狗,而且还自以为挺聪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人活着三万多天,做点什么不好呢,非要去谈恋爱,谈nm的恋爱,傻-逼恋爱脑都给爷去死吧。
哦,至于之前和小狗崽子的那一晚上?
当然不是爱,玩玩而已。
怀抱着这种想要创死所有恋爱脑的冲天怨气,他开始继续上班。
秦追向来都是一个讲道理的人,魏溪提前付了他这个月的工资,所以就算是打算离职,他也要干满这个月再走。
转到了这个周二来,正好是Burning成立两周年,魏溪大手一挥给全体员工放假一天,带着一帮人去浩浩荡荡地去搞团建。
魏溪乐队里面的一帮小青年,加上店里面的调酒师,服务生小妹,前台,还有一堆魏溪喊过来给他捧场的富二代朋友。
都是爱玩的年轻人,玩闹起来没个数,白的红的混着来。
好几个人情到深处哭得稀里哗啦,拉着魏溪的手说魏老板你真的是个好人,Burning就是他们的第二个家。
秦追心想可不是吗,也就是魏溪人傻钱多,谁不喜欢这样的老板?
不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富一代,自然也就更不知人间疾苦些。
甜得像是蜜罐子里泡出来的。
聚餐完了还不算,几人又去KTV包了房间打算通宵,他们年轻自然精力充沛。
秦追本来身体就没恢复好,被这帮人吵得头痛欲裂。
转出去去了抽烟区咬了根烟,看着外面蓝黑色的天空发了一会呆,这算是才清净下来。
他皱着眉想之前是因为实在是没钱,现在他觉得自己还是得尽快跑路。
别的不说,继续在这帮搞摇滚的人身边呆下去肯定是要提前猝死,架子鼓一敲自己就觉得心脏要不行了。
灯光将原本黑色的天空染上色,他被闹得没了睡意,便看着窗外不知不觉就走了神。
于是当朱笙推门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白发少年坐在飘窗上,对着外面发呆的样子。
烟雾轻盈地在他的身边缭绕着,长腿一只支起到胸前,一只耷拉到地上。
他的身形已经有了从少年向着青年转变的趋势,像是正在抽枝的柳树,洋溢着青涩的涌动生机。
朱笙不由得又回想起他那天看见的那个咬痕来。
不知道愈合了没有。
“咳咳。”
他做作地咳嗽了几声,秦追抬眼看了过来,懒洋洋地对着他点了点头。
对方的眼神里似乎总是带着一点冷淡和厌倦。
朱笙很少见到他笑着的样子,明明看起来很年轻,但是不管是言谈还是待人处事却都带着一种怪异的成熟感。
和整个世界之间都似乎有着一层冷淡而封闭的隔阂。
朱笙说不上那种东西是什么,但是他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身上的那种他所看不透的东西所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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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他喜欢自己在心中描绘的那个神秘又带着点冷淡颓废的形象,并强行将其套到了秦追身上。
“要借个火吗?”
他主动凑过去,明亮的火光在他掌心亮起,两人对视了一瞬。
秦追很快侧过脸去,睫毛在火光里面投下阴影。
“别缠着我了。”
他声音里面是很明显的冷淡。
“我们之间没可能的。”
朱笙声音很软,但是却很坚定。
“你不试一试怎么知道不可能?”
“我这还是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请不要这么快拒绝我。
“小秦,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朱笙的眼睛在灯光下亮晶晶的,秦追无端地想到了十七岁的格里沙的眼睛,也是这样湿漉漉的。
像是只要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就可以乘风破浪,一往无前。
破除一切世界上的障碍,就算是遍体鳞伤也会笑着站在他的爱人面前。
“给我个机会好不好……我愿意为了你做一切事情。”
艹。
心中的烦躁越来越重,他咬着烟尾,太阳穴都开始涨涨地发疼。
真是够了,md这个世界上的恋爱脑傻-逼怎么这么多。
动不动就要为了人要死要活,付出一切……艹。
真是贱啊。
“ 所以,你为什么不能和我在一起?”
朱笙慢慢地靠过来,似乎是想要将头靠到他的肩膀上。
“……求你了。”
秦追冷笑起来。
“呵呵。”
那声音想必听起来十分的沙哑怪异,带着浓浓嘲讽的意味。
因为朱笙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
“哦?”
但是秦追却已经猛然揪住了他的领口,他比朱笙高了半个头,就算是身体看起来瘦弱但是却也足够他将人抵到透明的玻璃幕墙上。
朱笙挣扎了一下,直到这时眼神中这才出现了丝丝慌乱。
“你刚刚,是在问我为什么不和你在一起吗?”
秦追低声发问。
他实在是凑太近了,秾艳的眉眼猛得冲过来,那种过于锋利的冷淡美丽甚至让人感到了一种浓烈的杀意。
像是出鞘的雪白钢刀,锋利的刀锋将任何靠近的生物开膛破肚。
朱笙的身体开始打哆嗦,大口喘息着。
他的眼神里面出现丝丝茫然,就像是被咬住了喉咙,正在撕扯血肉的兔子,只有起伏雪白肚皮喘息的份儿。
耳朵上面传来剧烈的疼痛,他挣扎着低叫出声,但是那一口却咬得又快又狠,一下子就见了血。
朱笙没忍住湿了眼眶,实在是太疼……他觉得自己的整个耳朵好像都被人咬掉了!
而始作俑者却扭头吐掉血沫,施施然地松开手,任由他的身子摔到地上。
“这就是理由,我劝你离我远点……”
那人甚至还有空闲用细长的手指整理了一下刚刚被弄乱的领口,淡色的唇上沾着新鲜的血。
“因为我有精神病,见谁咬谁。”
北方的雪总是很大,轻飘飘的像白鹅羽毛,扑得树上有雪花冰叶,街道、房屋被纯白包裹。
柳如珑还是背着秦追走,免得小孩走几步滑一跤,脚步踩在地里,发出簌簌的声响。
“追哥儿,侯盛元能活吗?”
“他身体底子还行,活的概率有八成以上吧。”
秦追有些疲惫,趴在他肩头轻轻呼了一口气。
柳如珑感受着孩子较成人细弱许多的呼吸,迎着漫天的雪,走过海河上的狮子林桥,不知怎的,提了个可能会惹哭孩子的话题。
“你想不想娘?”
秦追没哭,只是懒洋洋回道:“想啊,你想吗?”
“谁能不想娘呢?”柳如珑低头一笑,“但是你比我强,我小时候天天哭,没你这么聪明坚毅。”
秦追想,自己也不能算坚毅吧,只是一个孩子该流的眼泪,他在前世就已流完了。
“寅哥儿,你可得好好长大,还有,千万别忘了你娘的模样,不然就只能像我这样,跟着戏班天南海北的唱,盼着哪一天她从台下路过,把我给认出来。”
第 44 章 摘胆
“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性罗音,心跳50次/分,呼吸平稳,血压120/72,状态还行。”
秦追小手摁着侯盛元的脖颈,再次施展他徒手量血压的绝活。
侯盛元不愧是前天下第一剑的弟子,金子来和柳如珑口中“也许能和秦筑打一打”的存在,就算病了这几年,身体素质依然远超常人。
正常人的心跳都是60到100次/分,只有运动员的心跳才能压到50这个档次,上次秦追看到这个心跳,还是在秦简身上。
侯盛元捂着肚子,安详地靠着床头:“徒弟,我好饿。”
秦追冷酷道:“饿也憋着,手术前必须禁食,不然你要是在麻醉状态下呕吐,然后被自己吐的东西搞得窒息而亡的话,那你就是武林中死法最搞笑的高手了。”
侯盛元下意识回道:“死得最搞笑的是马上风的那个……咳咳咳!”
他才想起来不应该和六岁半的徒弟说马上风。
秦追低头就从校裤口袋里面提溜出把雪亮的刀来。
看见刀,马脸男生马上脸色就变了。
他们在校园里面这些霸凌之类的最多也就是小打小闹,但是真的上了刀子的那就不一样了,是要见血的。
而且他都不明白那刀子是怎么放进去的,毕竟谁家好人上课的时候校裤兜子里揣着把刀啊!
他吞了吞口水,觉察出眼前的人似乎不像是地上坐着的那个好欺负。刚要放几句狠话,让兄弟们这次先撤,就被先发制人了。
“这位同学,在开始之前我能先问你一个问题,你满十八岁了吗?”
白发男生看着高高瘦瘦,不是很能打的样子,但是脸上带着的温柔笑意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让人看了浑身发冷。
马脸男不回答,周围几个小弟倒是没有看清楚情况,张口就骂。
“没见识的狗东西,我老大早就成年了!老大都已经在望钦高中呆了六年了,当然和你们这些新来的不一样!搞清楚了,这里是我们的地盘——”
“那就好,我原本还担心年纪不够……呢。”
中间的两个字吞在了喉咙里面,没有说出来。
秦追走上前去,不见他怎么动作,伸手就别住了马脸男的手臂,抬腿就将人放倒,整个压到了洗手台上。
他毕竟也没有白长这十岁,别的不说,打架的技术倒是练得炉火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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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谁比谁更疯。
他又不是没死过。
惨叫声从马脸男的嘴里面传出来,听起来就知道很疼,他脸被压在洗手池里面。秦追顺手就打开了水龙头,冰冷的水顺着男生的头冲下来,他咳嗽了起来,满脸恐惧。
“很喜欢泼人水是吗,嗯?”
旁边的小弟们一时之间都慌了,也不知道怎么办,也没看那白毛怎么扭的怎么他们老大突然就成了人家手下败将!
他们还正要上前去救出他老大,就听见他老大已经在那里哭着喊着叫救命了。
一米九的大男生此时哭得像是个三岁的孩子。
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机灵点的人觉察出不对来,悄悄从厕所里溜出去去办公室喊老师了。秦追看见了,也没说话,任由人去了。
他自己拎着人的领子将那男生的头从洗手池里面抬出来。
对方此时已经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了。
“别,别,我认输,认输……”
“这才哪儿到哪儿啊,小同学。”
秦追一抬手,刀柄就仔仔细细地在自己的衬衣上面擦干净了。
“刚才欺负人的时候,倒是也没看见你停手啊?”
他用手捏住男生的手,一点点地将他的指纹印在那柄水果刀的刀柄上。而后锋利的刀锋一振,撩开衬衫,借着他的手,用刀顺着自己的侧腰,细细划出一道血痕来。
伤口很浅,只是破了一层皮的程度。
血珠连成一串红玛瑙,顺着少年纤细雪白的腰滑下去,洗手间里面一时寂静无声,主要围观的人都被吓呆了。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啊!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还是原本在地上坐着的格里沙,就算是全身还在湿漉漉地发着抖,却还是冲了上来,将那把染上了血的刀打翻在地。
他抓住秦追手臂的时候,秦追能够感觉到他全身抖得厉害,一半是冷的,一半是吓得。
“你,你这家伙又在发什么疯?”
小孩儿眼睛红得吓人,眼泪还在大颗大颗地往下砸。
“啊?我很好啊,我不是一直都这样吗?”
秦追约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笑着摸了摸小孩儿湿漉漉的头顶,还顺便揉拍了一下,头发就算是湿了还是很顺,手感不错。
占便宜了,平时小孩儿脾气大,都不给他摸的。
“没事了,别怕。”
“……有我在呢。”
厕所的大门又被撞开了,这次来的是教务处的一位大腹便便的男老师。
对方最初神色里面还带着一点不耐烦,很显然以为又是一起寻常的校园霸凌案件罢了,但是看到此时厕所里面格里沙腰上那道血淋淋的伤口,还有地上掉的那把雪亮亮的水果刀,外加上厕所里面早就被吓得不敢出声的那几个鹌鹑……
他的眼神就马上变了。
“老师,我刚刚已经报警了!”
不知道何时已经倒在地上的秦追摇了摇手里面的手机,很快就粉碎了对方想要宁事息人的最后一丝希望。秦追在踢门进来之前就已经提前打了报警电话,就是为了避免后面会出现的这样子的情况。
他一字一句清楚地说道。
“谁懂啊?刚刚真的是太危险了,这位同学突然就掏出了一把刀就冲着我冲了过来,捅了我……我现在好痛啊!”
只见他敷衍地露出一丝咬着牙的痛苦神色。
“我感觉我现在快要死了,拜托了,求求谁来帮我打个120?”
周围围观的一圈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两个小时后,秦追躺在病床上录口供。
格里沙有些可怜巴巴地坐在床尾,本来就红的眼睛哭得像是兔子,手里还时不时替他掖一下本来就很平整的被子。
“是的是的,他就拿出刀就冲上来了,我当时害怕极了!”
“可是!现在唯一受伤的人是我,那群人都是一伙的,您不会真的相信他们的鬼话,说是我自己拿着刀往自己的腰上划的吧!”
“我又不是疯了我怎么会那么做!”
“那把刀真的不是我带过来的,不信你们可以去检验上面的指纹,我从始至终根本就没有碰过那把刀……他们是团伙作案,相互包庇的。”
“嗯嗯嗯,是的,就是这样!”
等到人走了,秦追才看着格里沙又要哭出来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凑过去悄悄咬他耳朵。
“你慌什么啊,这点小伤真的验起伤来,就连轻微伤都算不上,只是用来吓唬吓唬人罢了。倒是对方那边现在估计要痛死,但是却又一点伤口都看不出来,恐怕别人还要以为他都是装的。哈哈,想一想就好笑。”
温热的气息落在格里沙的耳侧,他不仅耳朵麻了,连着半个身子都麻了,耳朵里面的水本来就没有倒干净,现在还在嗡嗡作响。
太温柔了,离得也太近了。
秦追松开了他的肩膀,懒洋洋地像是只大蜗牛一样,又缩回床上的被子里。
“不过我估计这个案件最后还是要调解,那人还年轻,能在望钦高中上学,家里估计也在灵都有关系,不会因为这点破事儿让自己孩子的身上留下案底的。”
“虽然听起来也还是有点不解恨,但是已经是最好的做法了。”
“但是你也不应该这样做!”
格里沙的声音有些硬邦邦的,强撑着皱眉,第一次对着秦追露出不赞同的神色来。
“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应该伤害自己的身体,这是最笨的方法。”
躺在病床上面的白发少年叹了口气,轻轻地将额头贴在对方的额头上,看着他的眼睛。
“我正是要教你,不要太苛责自己,你不能要求自己做出的选择都是最好的。”
“不能既要又要,有的时候,是必须要做出牺牲的。”
他们的呼吸靠得很近,格里沙甚至能够感受到他长长的睫毛擦过自己的脸颊,像是一根柔软的雏羽,勾起心里面的一阵麻痒。
“好啦,想不想听那个混蛋道歉?”
秦追放开他,又低低地笑,声音里面有点像是在哄小孩子的语气,但是格里沙却不反感。
因为真的很温柔。
格里沙点了点头,觉得全身都热了起来,不自在地在病房里面转了一圈,还是坐在床头,去给床上的人剥柚子。
柚子皮一点点地从他的指尖落下来,落到垃圾桶里,他的指尖散发着一点淡淡的橘柚的清新香气。
格里沙没说的是,他最想听的其实不是那人的道歉。
那样的垃圾一样的人在外面的世界里面有很多,格里沙之前也遇见过,他并不在意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因为那些人都在他的世界之外。
那些人的态度,或是讥讽,或者是嘲笑,或者是辱骂,对于格里沙来说都没有什么意义。
但是今天秦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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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是真的真的很害怕。
他害怕对方死掉。
……也许是他从小就拥有的东西就很少。
所以才会更害怕失去。
病房的房门被人推开了,是有护士进来检查情况,格里沙听见推门声急匆匆地往后扯了一步,从病床边站起身来,不知道怎么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雪白的耳朵后面又红了一片。
“你这伤口看着也不严重啊,怎么就还要住上院了?”
护士让秦追坐起来帮秦追在腰上换了绷带,一边随便地和他搭讪。
“我一看你就知道,这是和人打架打输了是不是?小伙子你这样的年纪,就还是火气旺。”
秦追扬了扬眉。
他这个表情一出来,格里沙就知道他又要开始胡言乱语。
“姐姐你这就不懂了吧,我这叫冲冠一怒为红颜,很潇洒的!”
护士看起来已经到了中年,早就结婚生子的年龄了,听着他的这番话,虽是颇有些不赞同地摇了摇头,但脸上却还是带上了点笑意,最后将秦追腰上的绷带缠好,笑了一声。
“你们这些小年轻啊。”
格里沙在旁边听得脸快要滴出血来了,一声不吭地装他的哑巴。
过了一会他又跑出去给秦追缴床位费,为了做做样子,秦追还是要在这里住上一晚上的。还好今天也不是周末,医院里面的空床位很多,他们这样倒也不算是浪费公共资源。
后来格里沙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又跑过来问秦追要不要去做个超声检查,万一伤到的是身体里面就更不好了。
“我很好,什么检查都不用做!”
还是秦追将他拉了回来,让他别乱跑了,能老老实实地在自己身边坐一会。
“对了,你耳朵是不是刚才进水了?”
又想起一件事来,秦追对着他招了招手,像是唤小狗似的。
“过来,我帮你弄干净,要不然耳朵里面可能会发炎的。”
格里沙就听话地走过去,半蹲下身子将头搁在秦追温热的手心上。
乖的要命。
五福担忧地望着他:“少爷,您累不累?”
“不累。”秦追对他微笑,“五福,你饿了吧?去外面吃一碗馄饨,再端一碗回来,师傅排气以后要吃的。”
五福应道:“诶,那您要吃什么呢?”
“我吃包子,你多买几个,柳叔叔和金叔叔也吃。”
秦追拿了钱给五福,五福小跑着离开。
知惠不知何时上线,娇小的女孩穿着厚实的披风,推开门,看窗外绒绒雪花。
她露出甜甜的笑:“欧巴,阿玛尼煮了红豆年糕汤,你要不要吃?”
小女孩指着矮桌上小小的碗。
秦追看了一眼,在里面发现红枣,是他喜欢吃的。
他心中一暖:“嗯,替我谢谢阿玛尼。”
第 45 章 水中
一般手术结束后,最好插管引流三到五天,确保脓液能排出体内,然后是拔管,拆线,回家好好休息,伤口每日都要用碘伏擦,病患也要每日服用消炎药,就是为了防止发炎。
但1909年是没消炎药的,只有七蛇丹,也凑合吧。
秦追买了瓶碘伏,每日给侯盛元上药,再控制他的饮食,压着他每天慢慢走三到五次,每次十到十五分钟。
侯盛元委屈道:“别人家病人都躺着,就我要走动。”
秦追回嘴:“我阿玛叫郎善彦,你信我还是信别人家病人?”
侯盛元:那肯定是信专业的啦。
为了省住院费,主要是如今的医院条件也就那样,侯盛元拆线后,秦追就带着他出院,到附近找了个小院子,花钱短租一个月,休养到侯盛元彻底康复了,他们再坐火车回山咕屯。
猫好人好一切安好。
就是他真的很想秦追。
这话菲尼克斯只能说前半句给秦追听,后半句说给自己心里听。
他们走了一段路后,又默契地说了分别。
菲尼克斯当然有很多话想说,但没有一个字是有资格跟秦追说的。
想让他注意休息,想让他不要太累,想让他如果觉得疲惫就跟他说,他不是利益关系内的人,他不需要他成为谁做到什么,他不会告诉别人,无所不能的小秦总不是超人这个秘密。
可他没有办法跟秦追说。
但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到什么时候。
那些话无数次就在嗓子眼打转,甚至都到了嘴边,也只能咬着舌尖吞下。
不能跟秦追说。
说了…他们恐怕连朋友都做不成。
可他到底什么时候能跟秦追说呢?
菲尼克斯发现,和秦追相处的日子越多,他的勇气就变得越少。
因为他是既不满足于现状,又怕现状被打破。
晚饭的时候,菲尼克斯是和学生会的人一块吃的,学校要开秋冬校运会,这顿饭既是讨论正事,也算是劳累前的酬劳。
菲尼克斯到底是学生会的,不可避免要参加。
他们选在学校外的一家小餐厅,坐在靠橱窗的位置,菲尼克斯懒散地低着眼,有一嘴没一嘴的听着,视线却散落在了外面。
就在斜对面正好有一家网吧,外面有一个不小的屏幕在放比赛,是网吧里组织的比赛,很是热闹。
菲尼克斯盯着看了会儿,视线里又突然撞进个他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他眼睫稍动。
是秦追。
而秦追停在了网吧屏幕前面不远处,在人群外面,站在了一个女生跟前。
这个距离,菲尼克斯的视力足够好,看得清他面上的表情,他有点无奈。
女生转过身看着他,笑得十分灿烂,说了什么菲尼克斯就不知道了,毕竟他不会读唇语。
但他看见秦追点了下头,然后他们就并肩走在了一起。
“”
菲尼克斯无意识地咬紧了牙关。
他知道那是谁。
梁家和余家的关系最是要好,梁明丨慧的名字甚至都和余家这一代是对着来的,都是“明”字辈,他也知道梁明丨慧和秦追从小就认识。
他还知道梁明丨慧喜欢秦追。
菲尼克斯攥紧了拳头。
余家定下来了吗?
秦追的联姻对象。
菲尼克斯无声地呼出口气,眉眼压下去,像是将要落下暴风雨的阴云,冷戾得厉害。
坐在他身边的雷响碰碰他,示意他部长刚点了他的名。
但菲尼克斯实在无心周旋,他站起身,道了声抱歉,就直接离开了席位。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上秦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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