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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有美人兮正文 分卷阅读30承接上一章留下的线索,故事继续向前推进。依托本书快穿的核心设定,主角踏入新的局面,接连遇到各类变故与考验,在错综复杂的情势之中权衡利弊,做出关键抉择。冲突逐步显现,各方人物陆续登场,彼此之间的矛盾不断拉扯,推动主线持续向前发展。在事件的历练下,主角的心智、实力或是阅历得到进一步打磨,人物形象更加立体。作者(谴婆娑)在叙事过程中埋下多处伏笔,扩充故事背景与人物之间的关联,丰富整个故事架构。本章节奏张弛有度,牢牢抓住快穿题材独有的风格特点,既完成本段剧情阶段性收束,又留下悬念,为下一章更大的冲突和剧情升级做好铺垫,故事走向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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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曦月一直都亲自照顾张良,每到一个阶段就为他调整药方,他的身体终于渐渐好起来了。

    一日,曦月发现院子里窜进来一只狐狸,觉得它长得可爱,就养了起来。

    于是张良时常见她抱着这只狐狸,有时候一边处理公务,一边摸狐狸的毛。

    她只要摸一摸,那只狐狸就会把脑袋往她掌心里蹭,还会用舌头舔她的手。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很开心。

    见张良一直盯着,曦月玩笑道:“子房,你和它倒是很像,尤其是那双眼睛。”

    张良心里哼了一声,他难道不比那只狐狸好看多了。

    没过几天,那只狐狸走丢了,曦月让人到处去找,结果没找到,不禁有些郁闷。

    这时,张良走了过来,道:“还没找到?”

    曦月点了点头,顺势摸了摸张良的脉。

    忽然间,张良捧住她的手,将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然后道:“找不到就别找了。”

    他的脸温顺地附在她的手心里,一双狐狸眼看向她,天然带着几分媚意,分外撩人。

    他看着她,状似蛊惑般道:“你不是说我们很像吗?它是怎么讨你喜欢的,我也可以……”

    一瞬间,他好像那只小狐狸变成人形,是她的所有物,在她的掌心里无比乖巧。

    莫名地,曦月感觉自己有点难以呼吸。

    下一刻,张良看着她,将她的手缓缓移到唇边,吻了吻。

    嫣红的唇印在雪白的手掌上,像是一朵玫瑰开在雪地里,颜色对比无比鲜明。

    这一幕活色生香。

    感觉到她的窒息,那双狐狸眼中染上笑意,一步步得寸进尺。

    他伸出艳红的舌头,舔了舔她的掌心。

    湿热的舌头滑过掌心,诱惑而又勾引,激起她的一阵颤栗。

    他埋首在她的掌心,一抬眸,纤长眼尾勾起媚人的弧度,像是要把人的魂魄勾走。

    他变得完全不像他了,那条艳红的舌头还在她的掌心里,让人想要抓住、咬住,或者干一些更过分的事。

    就在曦月的理智有些混沌的时候,突然间脚边窜过来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是那只狐狸来了。

    她一下子把思绪拉了回来,开心地抱起了狐狸。

    张良心中哼了一声,来得可真不是时候。

    他转瞬间又恢复了那副端庄贵公子的样子,向曦月告退。

    转身的那一瞬间,他露出了一丝笑意。

    原来她喜欢这样的啊……

    也许陈平说的没错,整日恪守礼仪是没有结果的,他应该大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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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半个月,曦月感觉张良的身体已经调养好了,便打算让他回去。

    结果张良说自己忽感不适,她把脉也没把出什么来,于是让他再住一阵,观察一下。

    这一来二去折腾了又一个月,曦月确定他彻底好了,才让他回去。

    临走之前,张良道:“汉王可否答应良一件事?”

    曦月问道:“什么事?”

    张良道:“不要让任何人住进我曾经住过的地方。”

    曦月点了点头:“好。”

    张良笑了笑,忽然间道:“狐狸的寿命也就在十年左右,汉王养的那只狐狸最多再活一两年,到时候若是您想找一只新狐狸……”

    他凑到她的耳边,语带诱惑道:“良,随时恭候。”

    说完,他骤然离去,就好像没有说过什么糟糕的话一样。

    曦月站在原地许久才回过神来。

    第27章 秦末(15)

    马场之中,一个默默无闻的年轻人正在照顾马匹。

    他生得英俊,剑眉星目,鬓若刀裁,那双眼睛带着一些倔强,像是生长在荒野中不甘于平凡的野草。

    马棚里有许多名马,可他却唯独对一匹普通品种的马照顾有加。

    看管马场的小吏道:“这匹马的血统很杂,腿也短了一点,有什么值得你多加留意的?”

    年轻人一边给那匹马刷毛,一边道:“这匹马虽然不是名贵的品种,可它却有长途跋涉,奔袭千里的力量,是世人没有眼光,看不到它的本领,只会依照血统来挑选马匹,以为血统高贵的就一定是千里马。”

    这么一段话也不知道是在说马,还是在说人。

    周围的人看不惯他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纷纷嗤笑。

    不就是和他们一样的平民出身吗?整天做着平步青云的白日梦,指望有人赏识他。

    听见周围那些细小如针的嘲笑声,年轻人没有搭理,默默地刷着马。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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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

    天气晴朗,风和日丽,曦月难得起了兴致,决定去马场玩一玩。

    她骑着自己平时打仗的战马,在马场里奔驰,丝毫不知道自己渴望已久的人才就要送上门来了。

    另一边,年轻人听说汉王到马场来了,心中的热血瞬间被点燃。

    他曾经在项羽的帐下做事,可是因为出身寒微没有得到重用,因此才追随汉王到了巴蜀。

    在诸侯之中,只有汉王用人是不看出身的,他早就听说过,汉王身边的陈平也是平民,但汉王只见了他一面就委以重任。

    只要他能见到汉王,就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华了。

    年轻人想要进入跑马场,可周围都有卫兵拦着,他根本无法接近。

    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见到汉王呢?

    过了一会儿,年轻人心中涌起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跑到高处,对着汉王的马射了一箭。

    弓如霹雳弦惊,那箭一下子就射中了马腿。

    马儿惊惧地长嘶一声,带着主人满场疯跑,吓得所有人都一身冷汗。

    过了一会儿,主人终于制服了马儿,安全地下来了。

    与此同时,马场封闭,卫兵们开始抓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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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曦月坐在亭子里,思索着刚刚那一箭是怎么回事。

    虽说是刺客,可是那一箭却是朝着马腿去的,似乎并不是要取她性命。

    片刻之后,卫兵们押着一个年轻人过来了。

    那年轻人相貌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