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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4章 衣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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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族长洪镜辉站在祠堂的门口,每逢节日清晨他必会在这里张望,看着会不会出现大队的车马。

    只要大队车马出现,就是他好侄子洪仁义回来了。

    洪镜辉其实是个非常简单的人,年轻时在西江上驾过波山艇,运过货,也做过无本的买卖。

    不过由于脑子和能力都很平庸,干了好几年也没存下多少钱,更没闯出名号,还差点被官府逮住,因此逐渐就退了下来,回到官禄布村种田。

    洪镜辉能力不是太强,但却有一种气度,那就是完全把家族当成了自己的全部不管什么好东西,只要他能搞到,就一定用来发展家族,而不是只用于自己的小家。

    他把每个家族的后辈都看成自己的儿子,不管子侄辈谁看上去回来可能有出息,他有钱捧钱场,有人捧人场。

    这种一心为公的大族长在此时客家人中非常多,在整个岭南也非常多,是绝大部分小家族生存的法宝。

    因为他们需要有一个能让大家把所有资源,无偿倾斜到某一人身上的领头人,这样才能保证家族在惨烈的竞争中活下来。

    洪仁明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火帽击发枪,用猪油把每个机关都擦得光亮可鉴。

    已经醒了,穿上新衣服的小妹仔细地把每个定装弹都检查了一下,看看有没有破损和回潮。

    小弟把右手食指含在嘴里,看着哥哥的火统、短刀以及千层底的布鞋,羡慕的眼神一刻也移不开。

    门外传来刺啦刺啦的声音,早年在石厂被砸瘤了腿的父亲起了大早,正在门外卖力地给他磨着刺刀。

    母亲在里屋,从米缸里面少少地舀了一些米,准备做早饭。

    洪仁明听见了立刻提高声音喊道:“阿姆,多舀些米做干饭,再弄些肉,大家好好吃一顿。”

    此时的客家人相当迷信,认为子女长不大都是因为跟父母犯冲,所以在此时,儿子一般叫父亲为阿伯,母亲为阿姆。

    “误!”母亲在里屋误了一声,不过不是答应,而是责怪。

    “你这孩子,哪有不到农忙就早上吃干饭的,我还弄肉给他们吃,怕是没有这么享福哦!”

    “我现在挣到钱了,一个月七八两银子呢。”洪仁明没说跟着堂弟洪仁义一个月所有加起来能挣十两银子,怕把父母给吓着了。

    “你挣的再多,不也要娶媳妇嘛,还有咱们家这么破要补一补,你阿伯每月也需要药钱,用钱的地方多叻!”

    母亲从里屋探出头,有些责怪地看了洪仁明一眼。

    父亲在外听见,看了看有些畸形的腿,刺啦刺啦的把刺刀磨了更勤了。

    “哎,不用这么省啊!”洪仁明叹息了一下,将火帽击发枪装进用黑布缝的枪套中,“吃完早,我就走咧,总文就给了三天假。”

    洪仁明没有去新安县,因为他当时被一个巡检司弓兵打了一棒导致胳膊脱臼,洪仁义特意给他假,让他回家休息几天。

    包括这火帽击发枪本来按规矩不能带走,洪仁义为了让他回官禄布村长长脸,才让随身携带的。

    听到儿子要走,里屋的母亲愣住了好几秒,随后一咬牙狠狠舀了一大瓢米,又从厨房墙壁上切了一大块熏肉以及半只风干鸡。

    父亲拖着腿,一病一拐地走了进来,他亲手把刺刀插进儿子的刺刀筒中,伸手在洪仁明身上拍了拍,还是没有说话。

    洪仁明则返回自己床铺摸索了两下,随后拿出了一个小坛子递给父亲。

    “阿伯,石湾陈家烧酒。”

    好酒父亲愣了一下,随即连连摆手不去接,瓮声瓮气的第一次开口说道:“这酒可贵叻,快快去退了,我可不喝。”

    佛山石湾陈家烧酒是一种蒸馏酒,跟酒差不多,酒精度能到三十来度,在当时算是度数较高、口味浓烈,非常受百姓欢迎的高度酒。

    陈家烧酒更是广东名酒玉冰烧的前身,对此时普通人来说,算是高度酒中的珍品,价格确实不算便宜。

    “别人送的。”洪仁明拍了拍胳膊,“这一棒子可不白挨,我不挡一下,那个石湾的细佬一准脑袋开花,他后面死活要送我酒,想着你爱喝酒,我就收下带回来了。”

    父亲沉默了片刻,看着儿子的右胳膊,他嘴唇翕动,眼眶逐渐开始泛红。

    但在泪珠将要盈出的时刻,父亲一把抓过洪仁明递来的烧酒坛子,转身就走,只把苍老佝偻的背影,留给了洪仁明。

    “呀,有白米干饭吃!”

    “哈,还有肉,还有鸡!”

    以往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顿白米干饭、遑论鸡肉和腊肉的弟弟妹妹大声欢呼着,在屋内蹦来蹦去地乱窜。

    洪仁明看着这一切,擦了擦有些湿润的眼角,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嘟嘟!嘟嘟!”

    不过这时候,洪仁明听到了熟悉的号角,他三步并作两步窜出家门,果然看见一杆义字大旗,正飘扬在祠堂。

    “阿伯、阿姆,我不吃了,总文回来了,在召我去呢!”喊完,洪仁明背上击发枪,头也没回的就出门了。

    “你啥时候再回来啊,阿姆做的酿肉你还没吃呢?”

    “出去打仗不要怕死,那是给咱洪家创基业呢!”

    母亲听了,愤怒的瞪了父亲一眼。

    父亲则压根没看见,他痴痴望着洪仁明远去的背影,嫌弃的拍了拍自己有些不灵便的腿,好像自己的灵魂也跟着一起飞走了一样。

    “嚯,好一彪雄壮的人马!”官禄布村洪氏祠堂,老族长眼睛都笑的只剩一条缝了。

    他看着护卫洪仁义回来的十几个义字营弟兄,看着祠堂门口的高头大马,激动得手脚都开始顺拐。

    “好啊,好啊!”老族长这看看,那瞅瞅,指着祠堂外的拴马石极为感叹地说道:“六十年了,当年我阿公打的这些拴马石,终于起到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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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你做主位!”老族长拉着洪仁义的手,硬是把他按在了祠堂那张老八仙桌的主座上,洪仁义带来的东西,也被堆在了他附近。

    让洪仁义坐下之后,老族长走出祠堂把手一挥,非常有气势地喊道:“今天是六房阿义回来祭祖,给各房都带了礼物,咱们按老幼尊卑排好,一房一家的进来领。”

    你别说,这种感觉还真不错,衣锦还乡,也不过就是如此了。

    一家家进来的,全是洪仁义的至亲,那种在亲人面前得道升天的感觉,即便洪仁义是半路夺舍”的,也感觉一阵阵腾云驾雾。

    那种羡慕嫉妒又带着希望自己沾光的情绪,绝对是在外人身上感受不到的。

    而洪仁义现在也才发现,官禄布村洪家有多穷。

    除了少数几家之外,大多都在贫困线上下挣扎,许多家七八口人只能凑出来一身还算过得去的衣裳。

    当然,这比广西的穷苦兄弟们每年都要经历一场饥饿,三五年就要卖儿卖女的日子,还是好多了。

    发完了东西,集体跪拜了祖宗,老族长洪镜辉仿佛焕发了第二春,整个人看上去极为兴奋,洪仁义都有点怕他乐极生悲猝死。

    祭拜完了祖宗,就在祠堂外面摆起了酒席,洪仁义和老族长等一群人自然是在正堂里屋。

    “没白活,没白活,这辈子值了,死了也能昂首挺胸去见祖宗了!”老族长洪镜辉连连感叹,感觉洪仁义发达了跟他自己儿子发达了没什么两样。

    洪秀全的父亲洪镜杨也来跟洪仁义喝了一碗酒,不过他身体没好利索,呆了一会坐不住,就又回去了。

    洪仁义则趁机求情,让洪仁玕过来替补。

    今年二干三的洪仁是个圆乎乎的小胖子,肤色还有点黑,论颜值的话别说跟洪教主比,洪仁义都能甩他几条街。

    但交谈几句后,洪仁义发现其貌不扬的洪仁,很可能是官禄布洪家学问最好的。

    这小胖子虽然口齿不是很伶俐,但非常聪明,反应很快,常能触类旁通,举一反三。

    如果历史上不是跟着洪秀全造反,这小子应该会成为官禄布洪家第一个秀才,副贡,甚至是举人。

    洪仁玕则对着洪仁义一阵讨好,他跟着洪秀全搞拜上帝教后,一直被老族长等打压,现在让他进里屋来吃饭,实际上还真是在擡举他。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老族长也喝高了,整个人完全沉浸在无比的欢乐中。

    洪仁义看着他左手边的洪秀全大哥洪仁发,对面进入了义字营的洪仁明和洪仁詹,以及几个族老,幽幽叹了口气。

    老族长现在可关注洪仁义了,第一时间就听到了洪仁义叹气。

    “阿义,你现在如此风光,还叹什么气啊?”老族长十分不解,在他看来,洪仁义现在成了东平公社的第一人,还有什么好烦恼的呢?

    “可惜,如此场面却不属于我们洪家,我更是不知道能风光到几时?”洪仁义有些愁苦地叹息着说道。

    老族长则大恐,要是这些得而复失,那还不如把他杀了算了。

    “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吗?”不过老族长觉得这一幕有些熟悉,以往他在西江上要干无本买卖之前,那些大佬都会用这种话来调动下面人的情绪。

    是以他非常果决,颇有昔年要去拿刀斩人的气势,“阿义你直接说,需要我们干什么,就是要我洪镜辉的命,我也马上拿出来。”

    洪仁义摆了摆手,“大伯你别激动,不是什么要拼命的事,而是我这东平公社总文,是靠着社首王诏王大爷得来的。

    他现在在家里苦读准备乡试,没精力来管,自然要把公社一切委托给我。

    可这公社不是社首的,它是总裁建立的,要是总裁过几年辞官回来了,这总文我估计就当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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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能当下去,也不可能还有现在的权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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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东平公社,终究不是我们洪家的产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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